在全球经济危机下,支付结算方式已不再是出口企业规避信用风险的必要条件。买方或银行的信用风险,往往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过程,只有通过全面控制交易过程中的每一个关键业务环节,才能达到出口业务量最大,风险最小的目标。基于此,出口企业应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做好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
事前环节——在洽谈贸易时,出口企业应通过多渠道了解买方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并与买方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规范操作流程,从法律上保障自身权益。如双方约定了买方需支付“预付款”,出口企业应在收到预付款后再发货。
事中环节——在货物出运后,出口企业应及时跟踪货物到港情况。货物一旦到港,或即将到账期,出口企业即应着手向买方催促付款,并且应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如邮件、传真)督促买方确认债务金额,以及付款日期。
事后环节——在获悉拖欠、拒收或破产风险发生后,出口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减损,如自己或通过渠道催款。尤其是在买方拒收风险发生后,出口企业应积极寻找处理货物的途径,考虑采取放货买方、转卖、退运等多种方式对货物进行处理,以尽快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