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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澳大利亚保险市场和保险职业教育考察报告

吕宙 李金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100032)
  
  [摘要]澳大利亚是一个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其保险市场的主要特点是:保险市场集中度高;保险产品多样化;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监管机构重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的功能;购并和重组是保险企业扩张的有效途径。澳大利亚的保险职业教育与培训主要是由保险协会或学会组织推动的。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我国保险业集团化经营必须注重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建设;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模式;保险经营应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
  [关键词]澳大利亚;保险市场;职业教育;考察报告
  [中图分类号] F843.6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6)04-0091-03
  Abstract: Australia has a well developed insurance industry. The major features of its insurance markets are: high concentration, high product diversification,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playing an important role, regulator stressing selfadjustment by the market itself and acquisition and consolidation being effective routes to insurer expansion. Insurance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Australia are organized mainly by its insurance association or insurance academy. Referring to the Australian experiences, on their way to grow into a conglomerate, Chinese insurers must attach greater importance to its legal person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internal control mechanism, protect consumer rights, enhance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with financial regulators, explore suitable insuranc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model, develop insurance business in line with local situations, increasing participation by specialized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and strengthen insurance associations.
  Key words:Australia; insurance market; vocational education; research report
  
  一、澳大利亚保险市场基本情况及其特点
  截至2004年底,澳大利亚共有人口2 020万人,实现国民生产总值8 043亿澳元(约合人民币46 649亿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近4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3万元)。2004年,澳大利亚全国保费收入为558亿澳元(约合人民币3 236亿元),全球排名第12位;保险密度2 762澳元(约合人民币16 020元),排名第14位;保险深度8.03%,排名第17位。截至2004年12月31日,澳大利亚共有保险公司175家,其中,寿险公司37家,产险公司138家。
  (一)寿险市场情况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澳大利亚共有37家寿险公司,管理资产约为2 077亿澳元(约合人民币12 047亿元),保费收入为350亿澳元(约合人民币2 030亿元)。养老金业务占寿险公司资产的87%,占寿险总保费收入的86%,其他份额为普通业务。在全部养老金资产中,大约26%是以寿险保单形式持有的。趸交业务占寿险保费的80%,其中大部分为与养老金相关的产品。澳大利亚前3家最大的寿险集团占整个行业资产的59%,占新单业务保费收入的67%,占寿险总保费的58%。前10家最大的寿险集团占行业总资产的92%,占新单保费的93%,占寿险总保费的90%。外资寿险公司占全部寿险公司资产的29%,占新单业务保费的27%,占总保费的31%。银行控股的寿险公司占总资产的40%,占新单业务保费的45%,占总保费的43%。澳大利亚寿险保费收入情况详见表1。
  澳大利亚2004年寿险保费收入
  表1(单位:亿澳元;%)
项目()方式()保费收入()占比养老金()趸交()260.4()75.6()期缴()30.6()10.3普通业务()趸交()10.7()4.8()期缴()30.3()9.4合计()()350.0()100
(二)产险市场情况
  截至2005年6月30日,澳大利亚共有产险公司133家,产险净保费收入为211亿澳元(约合人民币1 223.8亿元),较2004年同期增长1.4%。其中,直接保险人承保196亿澳元(约合人民币1 136.8亿元),占产险保费收入的93%,同比增长3.7%。已发生净索赔额为131亿澳元(约合人民币759.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产险市场净损失率为62%,比2004年同期增长58%。净承保综合赔付率为86%。税后净利润为51亿澳元(约合人民币295.8亿元)。直接承保人实现利润45亿澳元(约合人民币261亿元)。产险公司总资产为801亿澳元(约合人民币4 645.8亿元),总负债为560亿澳元(约合人民币3 248亿元),净资产为 241亿澳元(约合人民币1 397.8亿元)。
  (三)保险市场主要特点
  1.保险市场集中度高。少数保险公司通过购并和重组,实现集团化经营,占据保险市场大部分份额。截至2004年底,前3大保险集团占寿险保费收入的58%,前10大保险集团更是高达90%。截至2005年6月,澳大利亚前5大保险集团占产险保费收入的70%,投资收入的67%,总资产的63%,总负债的66%。
  2.保险产品多样化,非传统型产品比重高。截至2004年12月31日,澳大利亚的寿险保费中,从产品类型来看,投资类寿险产品占73.4%(其中投资连结产品为60%,投资型分配年金为7%,投资连结账户型产品占6.4%);风险型保费占12.7%;其他类型年金占11.4%;传统型产品约占2%;非投连型分配年金占0.5%。
  3.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如澳大利亚保险集团(IAG),2003年直销占53%,中介渠道占36%,第三方占11%。澳大利亚十分重视保险经纪等中介行业的发展。目前,澳大利亚有保险经纪公司500多家,经纪公司不仅提供保险销售服务,而且具有开发保险产品、提供保费融资服务的功能。澳大利亚法律不禁止保险人投资保险经纪公司,但保险人向保险经纪公司的投资超过14.9%时,应向监管机关报告。不过目前在澳大利亚由保险人全资拥有的保险经纪公司很少,主要是因为此类保险经纪人的身份很难得到其他保险公司的认同。
  4.监管机构重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的功能。关于产险市场手续费率如何决定的问题,澳大利亚保险监管机构除对强制性险种的手续费率有规定外,如雇员赔偿保险的手续费率为5%,汽车意外伤害保险的手续费率为10%,对其他险种的手续费率没有限制,完全由市场调节,税务部门允许手续费全部进成本。市场竞争的结果是,各家保险公司的手续费率大体上都差不多,如车险手续费率总体水平为15%左右。同时,保险消费者有权了解保险公司支付的手续费高低,消费者的监督使保险交易保持了较高的透明度。
  5.购并和重组是保险企业扩张的有效途径。如,澳大利亚保险集团(IAG)是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最大的产险集团,旗下共有7个子公司,但70年前该公司只是一个向道路救援服务会员提供汽车保险的互助社(NRMA)。20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一系列收购和重组,IAG发展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非寿险公司。1998年收购SGIO和SGIC;1999年,与RACV结为战略联盟,与北京大陆汽车俱乐部(CAA)在北京建立合资公司,成为泰国Safety Insurance公司的主要股东;2000年,收购新西兰的State Insurance公司;2003年,IAG分别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收购CGU和NZI,并收购中国CAA 100%的股权。2004年,该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65亿澳元,股本回报率达21%。
  二、澳大利亚保险职业教育与培训
  澳大利亚的保险职业教育与培训主要是由保险协会或学会组织推动的。澳大利亚主要有四家保险行业组织,即:投资和金融服务协会(IFSA)、澳大利亚保险理事会(ICA)和澳大利亚全国保险中介人协会(NIBA)、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保险与金融学会(ANZIIF)。这里重点介绍ANZIIF。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保险与金融学会是于2000年下半年在澳大利亚保险学会和新西兰保险学会基础上合并而成的。该学会实行会员制和董事会管理。董事会下设三个理事会,分别为学会理事会、认可保险职业理事会和学会主席理事会。目前,该学会有合格会员11 794名。学会在各州和领地的首府所在地(包括在新西兰)都设有分支机构办公室。每一个分支机构都有一个执行委员会来指导运作并向董事会报告。短期课程、研讨会和网络培训由分支机构根据当地行业发展水平来进行。ANZIIF目前有100多名专业培训人员,其中30名为全职人员,其余为兼职人员。目前,ANZIIIF已经发展成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首屈一指的保险教育和培训机构。ANZIIF实施的培训活动主要包括学位授予培训计划和会员资格考试制度。
  (一)ANZIIF授予学位的保险培训计划
  包括:非寿险、寿险、保险经纪、损失理算、财务规划。其毕业生可以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一些大学申请修读本科、硕士和 MBA课程。此外,ANZIIF还设计了“继续职业发展计划”,所有会员可以自愿选修。ANZIIF各分支机构每年为会员进行职业培训和组织社会活动超过200次。此外,学会确立了保险业员工需要的核心能力标准,促使其他提供保险教育的机构据此重新规划教育和培训方案,并且设计了相应的评估方案以确定员工是否符合这些标准。
    (二)ANZIIF的会员资格考试制度
  ANZIIF开办的会员资格考试是为保险、金融界人士开办的一种专业考试。该项资格考试分为财产保险、保险经纪、损失理算和人寿保险四大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1.财产保险准会员考试课程。包括:服务消费者、保险法与监管(新西兰学员可以选择新西兰保险法与监管)、保险产品、核保引论、理赔。财产保险高级准会员考试课程包括:首先必须通过所有准会员考试课程,然后再从以下5个方向中选择2个,每个方向参加2门课程,一共4门课程的考试。5个方向包括:责任保险、个人产品、商业产品、保险法规、海上保险;2门课程包括:核保管理、理赔管理。
  2.保险经纪准会员考试课程。包括:经纪环境、风险管理与经纪人、管理经纪业务、经纪程序与实务、管理客户服务。
  3.损失理算会员考试课程。包括6门必修课程和2门选修课程。6门必修课程包括:损失理算原理和实务、理算协调、准备损失理算报告、财产保险损失理算、意外险损失理算、组织管理。2门选修课程包括:营业中断保险损失理算、建筑保险损失理算、责任保险损失理算,盗窃、金钱和诚实保险损失理算、建筑损失理算。
  4.人寿保险入会资格考试课程。包括:人寿保险业及其环境、人寿保险与投资产品、保单程序与变更实务、保险金给付实务、公司组织系统与会计。人寿保险准会员考试课程包括:人寿保险核保、应用人寿保险法、精算基础与报告、人寿保险营销原理与实务、营销组织、退休金保单与实务引论。
  三、启示与建议
  (一)集团化经营必须注重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建设
  构建保险企业集团,实施综合化经营,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但集团化并不必然导致高效率,其前提条件是,集团公司拥有强有力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和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目前,我国共有6家保险集团公司,在开展集团化综合经营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我国保险集团化综合经营的规模效应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尤其是在加强保险公司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今后,应将保险公司集团化综合经营与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发挥集团化经营的优势,尽快形成一批公司治理富有效率、内部控制严密、竞争力强的保险企业集团。
  (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澳大利亚金融与保险监管体制的转变,主要是围绕更好地发挥监控金融风险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这两项内容展开的。这种监管体制的变化,较好地适应了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层出不穷的新旧问题将对金融监管形成挑战。在我国当前“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下,应不断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横向沟通,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合理运用监管资源,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模式
  高素质的人才是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而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是培养保险人才的有效途径。澳大利亚ANZIIF的发展历程显示了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我国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还刚刚起步,尽管已经存在一些保险职业培训机构,但大都实力较弱,没有形成市场品牌。为此,我国应借鉴国外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经验,立足于国内保险业发展实际,采取“监管部门推动,行业组织主办,保险公司参与”的模式,积极引进和开发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密切联系市场,推动我国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快速发展。建议建立全国性的保险考试培训中心,负责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知识的培训。
  (四)保险经营应因地制宜,适时拓展业务领域
  澳大利亚保险业务结构的特点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澳大利亚市场经济发达,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福利水平高,居民在养老、医疗、教育和就业方面的压力较小,因此在保险需求上对传统的纯粹风险型产品需求较少,而对投资理财类产品需求广泛。我国保险需求呈现多层次、差异大的特点。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一部分收入水平较高、消费能力较强的城市居民对理财类保险产品需求较大;而广大农村地区则对传统型的低保费、高保障的风险型保险产品需求较大。同时,随着社会养老、医疗制度的改革,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我国保险企业在开发保险产品和制定市场开拓战略时,应立足国情,因地制宜,找准市场切入点,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没有必要盲目跟风,丧失经营特色。
  (五)大力发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化分工的必然结果。发展保险中介有利于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建议推进保险公司专业化、社会化经营,支持和发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更好地实现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允许保险经纪公司开发和设计保险新产品,提供保费融资服务,提升保险经纪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大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市场的对外开放力度,引进资金实力较强、管理经验丰富、经营记录良好的外资保险代理和公估机构,提高保险中介市场的专业化水平;完善保险专业中介从业人员的持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尝试建立“保险经纪师”、“保险公估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六)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
  以澳大利亚保险理事会(ICA)为例,ICA是澳大利亚最大的非寿险保险行业协会,目前有40个工作人员,有两个办公室,一个设在悉尼,一个设在墨尔本,共有58家会员,会员业务占行业的90%以上。ICA在维护会员利益和为政府分忧解难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在以前费率统一时,ICA主要起协调各家保险公司之间利益的作用。费率放开后,ICA主要代表行业与政府监管机构协调有关政策。目前,我国保险行业协会远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建议:一是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实现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二是赋予协会更多职能,使保险行业协会成为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三是推进协会专业化,分别成立寿险协会、非寿险协会、保险经纪人协会、保险代理人协会、保险公估人协会等。
  [编辑:郝焕婷]保险研究2006年第4期海外视窗
  [作者简介]吕宙(1961—),男,副研究员,博士后,现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中介监管部副主任,出版著作《中国宏观资本配置与均衡研究》、《竞争力: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选择》,公开发表论文60多篇;李金辉(1976—),男,现供职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中介监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