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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无责任或无过错不赔偿”格式条款被判无效

    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保险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或无过错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被指疑似产生鼓励机动车驾驶者违反交通法规的反面作用,与鼓励民众遵守交通法规的社会正面导向背离。

    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设定机动车损失险格式条款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