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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涉及5大变动
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已正式生效实施。与旧法相比,新法有“重大变脸”:加强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利益的保护。以及对保险公司的要求更为严格。 对比旧的《保险法》,新《保险法》突出了两大宗旨:一、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利益的保护,二、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对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的行政流程以及经营活动等做出新的规定。它的出台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实务,包括个险业务的开展产生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