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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责任保险中如何保护受害第三人利益
宋博
责任保险的第三人,是指责任保险合同当事人之外,对被保险人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责任。保险赔偿金的赔付与第三人的利益有直接关系。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责任保险合同是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现代保险理论认为,责任保险主要是在填补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对第三人履行损害赔偿责任的损失,并不是填补保险事故所导致的被保险人自己财务的损失。因此,保险人在进行保险赔付时,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向第三人全额支付赔偿金,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向第三人全额支付赔偿金,保险人在进行保险金赔付时,应对第三人的利益尽合理的注意义务。对此,一些国家和地区立法有不同的规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