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中国人寿推出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
为回馈新老客户,中国人寿从2010年4月16日推出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现在有很多保险产品具有生存金返还功能,返还的这笔钱由于数额不太大或者返还周期较长,很多消费者容易忽略甚至将其遗忘。客户可将特定产品产生的生存保险金(不含满期保险金)留存在公司享受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直至保险合同终止,以实现资金的复利增值。 留存在保险公司的生存保险金每年按公司当时确定的累积生息利率来计息,并按年利率进行复利计算,直至保险合同终止。客户在使用此项服务、实现资金复利增值的同时,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一次性全部领取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