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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务结构调整看寿险代理人营销制度改革
高捷 卓静远
寿险代理人营销制度存在缺陷的原因及其对寿险业务结构的影响 现行的佣金制度是寿险代理人激励和约束机制缺失的直接原因。我国的寿险佣金支付主要集中在保险期间的前两三年,以后各年佣金率极低甚至为零,保险公司对不同险种规定不等的佣金率,根据代理人为寿险公司挣得的保费收入计算佣金,这种佣金制度导致了代理人的大量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频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