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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实施施拉机交强险地区费率
本刊编辑部
近日,江西保监局与省农业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拖拉机交强险地区费率,并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产险公司以及各级农业(农机)部门,一是严格标准,把好拖拉机注朋登记关,进一步明确兼用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的界定标准,禁止以“变型拖拉机”等名义将低速载货汽车等机动车登记为拖拉机并承保交强险;二是完善制度,执行拖拉机交强险地区费率,兼用型拖拉机每台每年保费70元,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和人中型轮式拖拉机每台每年保费110元,对整体式车架的运输型拖拉机(变型机)按发动机缸数分档确定保费,其中单缸和两缸每台每年保费640元,三缸和四缸每台每年保费1560元;三是优化服务,做好拖拉机交强险承保理赔工作,不得拒保或拖延承保、不得强制搭售商业车险、不得擅自提高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