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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产业发展与演化的特征及趋势

蒲成毅  王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北京 100029)

    [摘要]尽管中国保险业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经过近30年快速而稳健的发展,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不仅具备了良好的产业体系框架,而且一个金融保险产业资源共享的业务融合性的“寡头主导,大中小共生”的寡头垄断竞争格局的开放大市场逐渐形成;不仅已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产业之一,而且在社会经济系统的和谐运转中起着不可缺少的“稳定器”作用。本文通过中国保险产业发展与演化的七大特征与趋势分析,以期为国家保险产业政策与公司经营战略的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保险产业;发展与演化;特征与趋势
    [中图分类号]F8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306(2008)11-0023-11

    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产业之一,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具有准公共品性质的基础设施,而且在社会经济体系的消费、投资和进出口的结构稳定与发展中发挥着“助推器”作用,还在社会经济系统的和谐运转中起着不可缺少的“稳定器”作用[1]。目前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与演化既是保险业主动顺应世界保险一体化趋势,而以保险资源开发利用和保险产业资源重组并购为核心所做出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也是金融保险制度演化和市场博弈的产物。中国保险业在参与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合理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有效的社会矛盾疏导机制、科学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完善的社会预警机制等方面作用的逐步发挥尽管任重道远,但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增长方式的改变、保险资源开发利用率和保险产业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中国保险业必将保证增长(做大)与发展(做强)同步,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产业增长快速稳健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与演化的一个重要趋势是产业增长快速稳健。首先是总量规模迅速扩大。保费收入由1980年的4.6亿元到2007年的7 035.8亿元。2007年保费收入是1980年的1 530倍,是2002年的2.3倍。2007年保费收入世界排名第9位,比2000年上升了7位,平均每年上升1位。近30年中的年均增长速度为36%,是同期GDP的3~4倍,远远超过同期世界保险业年均增长率2.5%的水平,特别是入世以来,保险业保持年均18.2%的增长速度(见图1、图2)。总体看来,中国保险产业的总量迅猛增加,保险功能增强,保障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创造了世界保险业发展史上的奇迹②。如果说1978年~2001年是中国保险业的数量扩张阶段,那么2002年~2008年则是中国保险业开始的初步结构调整阶段。
其次,产寿险业比例向合理化方向演进。从1980年~2006年,寿险增长率一直保持年均46%以上。其中,1980年~1993年间寿险增长率为-9.5%,但是,在1993年后的寿险增长率一直保持年均51%以上,1997年终于超过非寿险。在新世纪以来,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迅速增长,2001年~2006年的增长率更是高达70%多(见图3、图4),成为拉动保险业迅速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非寿险业在持续保持了13年(1980年~1992年)11.3%的增长率后,1993年非寿险增长开始进入了长达10年(1993年~2003年)的下
[作者简介]蒲成毅,经济学博士,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 王稳,经济学博士,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降通道。1998年以后一直低于寿险。1998年仅增长2.8%,财产保险业务增长速度首次低于GDP增长速度(相差达4.8个百分点),这一速度甚至低于一些保险市场早已饱和的发达国家或地区(平均8%~10%的增长率)。此趋势意味着财产保险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的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财产和责任风险保障需求与保险满足度的矛盾,这与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财富的高速积累严重不相适应。随着结构调整效果的显现,2004年终于回升到25%,首次超过寿险增长速度,2005年进一步升高到27%。另外,占总保费收入比重也迅速由1993年的79%下降到2005年的27%,极端波动幅度约52%,非寿险增长波动起伏较大。
图1中国保险业历年保费收入与GDP关系
资源来源:根据保险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绘制
图21980年~2006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与增长率
资源来源:根据保险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绘制
最后,保险业发展稳健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从增长平稳性看,在1980年~2006年间,除1989年一年出现了负增长外(-11.6%),其余年份的保费收入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快速增长,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年平均增长率为34.1%,年几何平均增长率为22.8%,年平均波动幅度为15.2%,但波动幅度不及GDP的一半。总体看来,在26年的持续快速增长中,前期波动幅度较大,年平均增长率为27.9%,波动幅度为16.9%;后期波动较小,年平均增长率为22.5%,波动幅度为12.6%,增长快速而平稳,产业发展越来越稳健(见图4)。从保险密度与深度的平稳性看,在1980年~2006年间,保险深度由1980年的0.1%上升到2006年的2.69%(保险深度世界平均水平为8%),增长了近30倍。保险密度由1980年的0.5元/人到2006年的433.9元/人(保险密度中国人均约47美元,而世界平均水平约512美元),平均每年增长25.9%,几何平均增长率为25.1%,平均波动幅度为15%。其中,前期(1980年~1993年)平均增长率为26.1%,波动幅度为16.6%。后期(1994年~2006年)平均增长率为21.8%,波动幅度为11.3%(见图2、图3、图4)。可见,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与保费收入增长趋势一致,增长快速而平稳,并逐渐趋缓,波动幅度趋小。

①本文为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资助号:20070411160)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②中国保监会网站http://www.circ.gov.cn图31990年~2006年中国寿险与非寿险保费收入
资源来源:根据保险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绘制
图41990年~2005年非寿险、寿险保费收入增长率(G%)
资源来源:根据保险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绘制
二、产业组织结构创新加快
保险业既涉及国家经济金融主权和安全,又属于具有很强外部性的资本密集型产业,既属于从业人员众多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又属于具有准公共品特性的基础产业,其进入和退出都涉及到许多社会问题。而且,保险公司的设立需要大量的资本金、科学的精算要求、完善的内控制度和严格的审批程序,必然需要国家严格的管制。因此,潜在加入者仍然面临较多的资金、技术和政策等壁垒和障碍。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及监管制度的调整,产业组织结构创新加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保险市场进入的政策性壁垒逐渐减少。各种保险组织形态应运而生,专业化趋势明显,小额保险组织正在成为目前类似乡村银行组织模式的重要探索,国有保险公司一统天下的产业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截止2007年底,中国已有保险机构110多家(见图5),其中,财产保险公司43家,人身保险公司68家,再保险公司5家,保险集团和保险控股公司7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9家。同时,还有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的13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195家代表处[1]。保险中介机构2 300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250多万人,占金融从业人员的50%,其中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达202万人,占整个保险从业人员的85%[1]。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大陆地区保险机构的种类、数量和竞争力还存在较大差距①。
其次,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和组织结构的复杂化趋势明显。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加快,在金融自由化趋势下,政府监管机构主导市场的空间逐渐变小,管制更加宽松,组织创新更加活跃,我国整个金融保险体系已由单一银行主导的金融结构转化为多种金融产业融合的市场主导型的金融结构,石油、航空、电力、铁路、邮政和电信等国有大型企业积极进入保险市场,寻求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的产业金融集团不断增多;同时,金融资本与保险资本的联动形成越来越多的全能金融百货超市;以及民营资本的强势渗透引起产业组织结构形态创新越来越快。

①目前,美国有5 800家保险公司,英国有827家,新加坡有140家,中国香港地区有288家。图51980年~2006年中国保险市场保险公司数量变化
资源来源:根据保险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绘制
第三,保险组织机构的外部化演化特征明显。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出现就可说明保险组织机构从内部创新如何演化为外部独立机构。随着保险公司可运用的资金规模日益扩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规模高达上千亿元,而以前从事那种小规模、单一品种的投资活动的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目前保险资金可运用规模巨大、投资业务量和品种剧增的发展需要。同时,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和工具日益增多,如债券、基金、股票、期权、期货和互换等金融工具,需要大量专业投资人才进行运作,而内设投资部的组织架构难以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人才及制度上的保证,在一定程度上也必然限制投资领域的拓宽。因此,保险资金运用主体的专业化组织模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就应运而生。这种创新有利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多元化、管理专业化、收益稳定化,有利于保险业的健康与均衡发展,有利于保险业提高竞争力,并逐步走向国际市场与世界接轨。
最后,专业化服务保险组织机构不断出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域文化条件下有不同的风险,需要提供不同保险保障产品组合的保险机构。因此,保险组织创新推动了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控股集团、专业性的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组织的设立,如专业性养老保险公司、健康险公司、汽车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来适应多层次、多水平和区域性保险需求的市场主体。此外,各种类型与功能的保险中介服务组织机构的设立也越来越多。
三、保险市场集中度缓慢下降
随着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市场份额明显出现分散化,市场集中度开始逐渐下降。CR4从1991年的99.60%下降到2005年的75.89%,下降了23.71个百分点,而HHI由1991年的9 522.3下降到2005年的1 957.5,下降幅度约79.44%(见图6)。近五年来的变化最显著,保费收入排名前三位的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之和已经分别从2001年的95.4%、96.1%下降到2005年的72.6%、70.2%。
图61991年~2005年中国保险市场集中度CR4和HHI指数的变化
资源来源:根据保险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绘制
1.非寿险业的市场份额和集中度不断下降,强寡头垄断型产业市场结构逐渐形成
非寿险市场的代表——中国人保的市场份额已从1996年的78%递减到2005年的51%,下降了约30个百分点,但位居第三位的平安财险和第九位的中华联合的市场份额在1996年~2005年期间有较大上升,分别从1998年的7.56%和0.46%递增到2005年的10%和8%(见图7)。同时,外资公司和其他内资小公司的市场份额,则在近几年中快速上升,已从2000年的3.65%大幅度提高到2005年的15.18%,但纯粹的外资公司的市场份额上升较缓慢,仍没突破4%。2005年前三强实现的保费收入占非寿险业总保费收入1 283亿元的80%多,同比下降超过约10个百分点。其他中小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228亿元,市场份额近20%。尽管新成立的全国性产险公司不少,但由于在短期内没有形成全国性机构网络,市场份额并没有得到快速提升,无法对前三强公司构成挑战。其次,非寿险市场集中度不断下降。CR4从1996年的99.12%下降到2005年的80.75%,下降幅度达19个百分点。这期间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近五年,保费收入前三强的市场集中度有了显著的下降趋势,CR3从2001年的95.4%下降到2005年的72.6%。同时,HHI指数在1996年~2005年间,从6 399下降到2 976,降低了3 423点,下降幅度为 53.5%,波动幅度较大(见图7)。
图71996年~2005年中国非寿险市场集中度CR4和HHI指数的变化
资源来源:根据保险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绘制
总之,尽管前三强公司的市场份额的逐渐下降,但非寿险市场寡头垄断的格局仍然无法在短期内打破。比如,中华联合、大众、天安、永安、华安等几家中资公司,以及美亚等几家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受营业区域和经营产品的限制,仍然难以对前三强公司构成实质性威胁。不过,前三强公司的市场份额下降还是引起了整个市场的重新洗牌,这些公司间也存在此消彼长和异军突起的现象。中小公司市场份额的平稳上升,对非寿险增长贡献度逐步提高,非寿险市场已出现分散化趋势。
2.寿险业的市场份额和集中度正逐年小幅下降,弱寡头垄断型产业结构逐渐形成
尽管中国人寿股份、平安寿险、太平洋寿险和新华寿险这四家中资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之和虽然逐年下降,但仍然保持70%以上的绝对份额,其中仅中国人寿股份一家就达到了44%以上,几乎占据寿险销售市场的半壁江山,如果加上中国人寿集团公司的市场份额则超过50%以上。同时,外资寿险公司随着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的拓展,近年来业务规模快速成长,2005年市场份额达到8.90%,增长的态势明显(如果扣除中意人寿团单5.48%后,市场份额仅为3.42%,提升0.78个点,见图8)。尽管外资寿险公司发展快,但中资寿险公司依靠经营时间长、机构网络多的优势保持市场的绝对垄断地位,外资公司绝对份额很低,短期内依然难以对中资公司造成太大影响。
其次,市场集中度指数逐年呈明显下降趋势。CR4由1996年的99.04%下降到2005年的75.92%,降低了22.69%。其中,最大的公司——中国人寿在1995年~2005年间由67%降低到44%,下降了23个百分点,下降幅度23%,但绝对数值依然很高。中国人寿、平安和太平洋三家公司仍牢牢控制着寿险市场70%以上的份额。因此,尽管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友邦保险等公司业务扩张较快,已逐渐形成寿险市场的第二梯队,但仍难与前三强相提并论。其中,1996年~2001年的CR4指数都大于95%,但近五年来下降趋势明显,CR4从2001年的96.97%下降到2005年的80.85%,突然下降了将近16%左右。CR3从2001年的96.1%下降到2005年的70.2%,下降了将近26%左右。这主要是因为中国人寿公司进行了拆分,一家公司分为中国人寿股份和中国人寿集团两家公司,从而降低了该指数。从CR8指数来看,前8个公司几乎占据了国内保险市场份额的98%以上(见图8)。集中度指数CR4和CR8的数值如果按照贝恩的市场结构分类,我国保险业属于寡占Ⅰ型的市场结构,即极高寡占型的市场结构。
图81995年~2005年中国寿险市场集中度CR4和HHI指数的变化
资源来源:根据保险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绘制
另外,中国寿险HHI指数也由1996年5 060.57下降为2005年2 396.46,下降了2 664.11点,下降幅度达52.65%(见图8)。显然,HHI指数逐年下降的趋势很明显,但在2001后下降趋缓,这说明寿险的竞争程度还不够大。NI体现与整个市场相当的企业个数,表明与我国寿险市场相当的企业个数约4个左右,这意味着目前四个寡头公司就几乎占据了我国寿险市场份额的全部。
因此,尽管寿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市场集中度HHI、NI和CR4指数逐渐下降,但中国寿险业集中度依然偏高,仍然属于垄断性极高的寡头市场结构。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保险市场的集中度近年来随着市场全面开放后市场主体数量增多在逐步降低,高度集中的垄断型市场结构在逐渐解体,呈分散化趋势,并向竞争性较强的寡头垄断型市场结构转变。但是,在目前“寡头垄断,中大小共生”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格局的初步形成的背景下,短期内市场份额还集中在主要的几家历史上由政府特殊政策扶持形成的寡头垄断大保险公司手中,而其他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要么规模太小,要么属于区域或专业性经营,实力过于悬殊,难以与少数垄断巨头展开公平有效竞争,市场集中度仍较高,属于少数寡头垄断型。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保险市场高集中率并非市场经济运行的结果,而是政府主导下的产物,1988年以前的完全垄断市场结构是政府主导下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结果,目前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则是政府主导下市场经济改革在转型期的产物。
四、保险费率水平持续走低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保险市场竞争态势的形成,保险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加快,产品条款设计和费率厘定越来越市场化,政府严格管制的局面逐步转向由市场机制决定,保险公司开始自主厘定保险费率。
以2003年新《保险法》实施为界,费率市场化进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80年~2003年间的严格监管阶段。1995年施行的《保险法》第106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保险公司拟定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金融监督部门备案。”二是2003至今的管制放松阶段。新《保险法》第107条规定:“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施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管机构审批。保险监督机构审批时,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审批的范围和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机构备案。”2003年1月,车险产品由“监管部门制定统一条款和统一费率”向“保险公司自主开发车险产品和自主厘定费率”转变。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改革就成为保险费率市场化序幕的标志。
价格竞争是保险公司占领市场和扩大规模最直接有效的手段。费率市场化改革调动了保险公司创新的积极性,增加了市场活力。从保险市场主要险种费率近几年的变化情况看,费率整体水平逐渐降低,保险市场利润空间不断减少,承保风险增大。因此,费率整体水平在缓慢下降中,市场的竞争态势会更趋激烈。
五、区域保险逐渐崛起
随着区域经济的崛起,中国保险业的区域布局正按市场规律,向市场资源配置条件好的地区聚集,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保险产业发育程度高,逐步迈向成熟期。比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京津唐环渤海地区,形成了中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保险产业集群。这些地区的保险发展分工较细,配套协作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保险市场已接近垄断竞争态势,保费收入占全国总保费的70%以上。
尽管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快速发展的中部地区长期占据着全国保险市场90%以上的市场份额,西部12省市自治区的保险业务收入在占全国市场总量的10%上下徘徊,财产保险费率一直在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上处于较高水平,人身保险市场上的手续费和佣金标准也低于全国市场平均水平,西部地区保险市场长期缺少充分的市场竞争。但是,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经济的崛起,西部区域保险市场逐渐发育起来,近年有众多中外保险公司总部先后进入西部市场,保险市场逐渐活跃,增长势头越来越强劲。国内的中国人寿、平安财产和安邦财产也先后设立了西藏分公司,结束了西藏长达20多年只有中国人保一家保险公司的历史。截至2006年底,包括外资在内的40余家产寿险公司在西部地区增设了上百家分支机构。比如,目前重庆保险业已经迈入高速发展阶段,同时也进入了总部经济的“全国第一平台”。随着中新大东方人寿、安诚产险的开业,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重庆分公司定位为西部地区总部,美国利宝升格为子公司,重庆目前拥有三个保险公司总部、一个区域总部,一个以总部效应为基础的重庆商业保险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随着西部保险市场主体逐渐增多,保险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渗透增强,保费收入增长速度逐渐高于东中部地区①,区域保险产业集中度较高与区域增长不平衡的态势得到明显改善,长期以来完全垄断的区域保险市场逐渐呈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特征,东西部保险业发展的差距逐渐缩小。可以预测,随着保险法律体系的健全、监管方式的革新以及老百姓保险意识的增强,新的区域性保险必然会有广阔的市场领域。今后西部12省市自治区的保险业务收入有望进入一个快速的增长期,在全国总保险业务收入中的比重会有一个大幅提升[2]。
区域保险市场演化的另一个特征是县域乡村保险市场成为继中心城市后最大的一块新的业务区。过去中国保险市场主要在中心城市,很少在县区和乡镇设置分支机构,即使前三强中有,其设置的分支机构也多数在城郊或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随着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受到广泛重视,“三农”保险需求推动着县域乡村保险迅速发展起来了。
总之,随着我国区域保险的迅速崛起,保险产业的地区和城乡间的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整体发展更加均衡。这种趋势必然刺激和要求各保险公司加快寻找新的业务突破口,加快组织制度和险种创新,适应新开辟的保险领域和市场空间,为整个中国保险业的增长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而且,一旦随着中小保险公司在全国的网点布局完成,保险公司则更愿意集中精力通过挖潜和结构调整,开发创新适销对路的产品,采用各种营销新渠道,加大资本运作力度,通过并购等保险产业资源的整合来快速提升分支机构的业务规模,促进保费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六、险种创新已成保费快速拉升的重要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在巨大需求冲击下,保费规模扩张理念下的“圈地运动”成为拓展市场屡建奇功的法宝,整个行业并不重视产品创新。由于央行连续降息造成的巨额利差损影响,传统险种已成为保险经营持续的负担,产品创新才开始真正得到重视。
1999年后随着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产品以及万能险等新型寿险产品不断推出,保险产品创新开始成为保险公司抢占市场的重要武器,也成为满足金融市场需求的重要工具。2004年以来,保险市场竞争机制逐渐形成,迫使保险公司改变品种单一的规模经营观念,以保单条款通俗化的保险产品自主创新拉开了追求保
①2006年重庆市保费收入93.24亿元,同比增长了27.56%,增速排全国第一位,高出全国水平13个百分点,高出西部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险公司内涵式发展的序幕。传统的车辆、财产和货物运输等财险领域的几个大险种有了较大的创新外,各家财险公司纷纷将目光投向了责任保险市场。天安、平安、人保和太保等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律师职业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险种,使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猛增14.8%,整个非寿险行业因责任险和健康险为主体的创新而活力四射。相比而言,尽管寿险市场几乎一度被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产品和万能险等新型产品所主导而增长快速,但非寿险增幅近几年来终于首次超过寿险[3]。
此外,随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视,保险产品创新逐渐突破了保险领域,通过委托理财、防灾防损管理、风险管理技术等非保险服务,抢占投资理财市场与风险管理市场。另外,随着区域保险的崛起,国家在上海、深圳、重庆等地设立了依附于大型保险集团的保险产品研究开发中心,适合当地经济地理风险特点和人文习俗为特征的产品创新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品供给系列。产品创新正随着非车险业务占产险的比例提高和寿险公司期缴与趸缴业务所占寿险总保额的比例的变化而逐渐表现出来,结构调整驱动下的创新推动险种开发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更新率逐年上升。
显然,如果说传统保险的几种有限的风险转移工具是顺其自然的产物,现代保险产品则是人们主动应用金融工程和风险管理与保险新技术,通过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的互动,来获得风险与收益均衡。总之,以人寿保险领域的投资储蓄理财产品和财产保险领域集融资与风险转移型的FRR和ART投资型保障产品为标志的各种创新,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人民生活需要,推动了保险公司业务领域的拓展与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及其综合竞争力的快速提升,推动了保险物质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保险组织制度与文化意识方面的日趋完善,已成推动保险持续增长的核心动力(见表1、表2、图9)。
1998年~2005年保险市场险种结构及保费收入
表1(单位:亿元)
年份
项目[]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合计[]1 256.0[]1 406.0[]1 598[]2 109[]3 054[]3 880[]4 318[]4 932财产保险总计[]505.7[]527.2[]608[]685[]780[]869[]1 125[]1 283企业财产险[]112.6[]113.0[]118[]121[]123[]125[]134[]149家庭财产险[]12.2[]12.3[]13[]19[]24[]19[]15[]12机动车辆险[]281.0[]306.4[]373[]422[]472[]540[]745[]858船舶险[]12.0[]11.1[]11[]12[]13[]15[]20[]25货物运输险[]38.6[]35.3[]36[]41[]42[]41[]46[]51卫星及核能险[]2.2[]1.5[]3[]5[]6[]1[]4[]-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及责任保险[]6.0[]5.7[]6[]6[]8[]12[]16[]23责任险[]14.0[]16.8[]21[]28[]37[]35[]33[]45保证保险[]1.1[]1.4[]2[]4[]9[]2[]1[]18出口信用险[]3.0[]2.4[]3[]3[]7[]8[]16[]23农业险[]7.1[]6.3[]4[]3[]5[]5[]4[]7其他险[]15.9[]15.1[]18[]21[]34[]66[]91[]-人身保险总计[]750.2[]879.0[]990[]1 424[]2 274[]3 011[]3 194[]3 649寿险[]668.6[]770.1[]882[]1 288[]2 074[]2 669[]2 851[]3 247健康险[]28.1[]41.5[]28[]61[]121[]242[]257[]307人身意外伤害险[]53.5[]67.3[]80[]75[]79[]100[]86[]95资料来源:根据各种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
注:1999年及以后为中外资保险公司数据,此前只中资保险公司数据。
2000年~2005年寿险产品结构变化
表2(单位:亿元;%)
年份
项目[]2000[]2001[]2002[]2003[]2004[]2005人身保险保费总额D[]990[]1 424[]2 274[]3 011[]3 194[]3 649寿险保费总额A[]882[]1 288[]2 074[]2 669[]2 851[]3 247寿险保费增长额[]112[]406[]786[]595[]182[]396传统寿险产品保费额B[]427.8[]868.7[]847.7[]904.7[]-[]-传统寿险占比B/A[]93.9[]67.4[]40.9[]33.1[]-[]-新型寿险产品保费额C[]30.6[]419[]1 225.4[]1764[]-[]-分红险保费[]-[]28[]65[]91[]72[]65投连险保费[]-[]55[]25[]6[]7[]16万能险保费[]-[]17[]10[]3[]16[]23新型寿险占比C/A[]6.07[]32.57[]59.1[]66.1[]62.3[]73.6银行保险保费收入E[]4.257[]45.568[]388.42[]764.91[]779.6[]905银保收入占人身保费E/D[]0.43[]3.2[]17.07[]25.92[]24.4[]25.08资料来源:根据各种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
注:2006年银行保险保费收入1 175.5亿,银保收入占人身保费达32.7%,呈上升态势。
图91990年~2005年非寿险、寿险保费在总保费中的占比(R%)
资源来源:根据保险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绘制
七、资金运用已成保险经营利润的重要来源
传统保险经营利润主要来自承保业务的保费收入与赔付后的差额。在保险资金运用环境不成熟和严格管制的条件下,保险资金运用的一个最突出特点是现金及银行存款占总资产比例高达70%,有价证券中政府债券的比重高达84.76%,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比例(表3)。这不仅降低了保险公司的收益水平,也加大了对银行存款利率的依存度,保险资金运用呈“保值有余,增值不足”态势。
然而,随着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费率逐渐下降的趋势下,承保业务利润空间不断缩减,对于经营利润长期主要依靠承保业务的保险经营模式将难以为继,保险资金寻求各种运用途径实现保值增值的冲动非常强烈,刺激了保险资金运用的各种创新。2006年保监会颁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和《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两个文件,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投资商业银行股权政策正式开闸。2006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推进保险资金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随着各种政策相继出台,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比重与发达国家的比较
表3(单位:%)
国家
项目[]中国[]美国[]英国[]日本[]国家/地区
项目[]中国[]发达国家现金与银行存款[]72.9[]9.4[]0.1[]10.6[]投资方向[]存款、贷款、
债券、不动产[]贷款、存款、
有价证券、不动产有价证券[]10.5[]51[]66.1[]43.7[]投资证券化程度[]≥10[]≥80有价证券中:政府债券[]8.9[]15[]28.5[]-[]现金和银行存款[]40-50[]0.5-2贷款[]8.3[]27.4[]8.1[]27.3[]资金运用率[]≥25[]≤85不动产[]1.8[]3.5[]19.6[]4.7[]投资收益率[]≥6[]≤12其它[]6.5[]8.7[]6.1[]13.7合计[]100[]100[]100[]100资料来源:根据各种期刊网站资料整理
另外,海外投资正在谨慎中逐步启动。2004年,保监会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自有外汇资金投资境外银行存款、债券等一定范围的金融工具,2005年6月,保监会宣布允许保险外汇资金投资中国企业境外发行的股票,将投资方向逐步推向高风险资产。2006年5月QDII制度正式出台,允许银行、基金管理机构、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以公司名义或代表客户进行以外币计价的海外投资。2007年7月,直接规范指导中国保险业资金境外投资的新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正式颁布,标志着保险资金首次获准全球投资[4]。我国保险业的总资产已超过3万亿元,如果按照新办法中15%的上限规定,预计将有4 500多亿元的保险资金涌入国际金融市场。其中,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可投资海外的保险资金将分别高达1 000亿元和1 500亿元[5]。
因此,随着保险投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逐步拓宽,资产管理技术水平增高,投资收益水平逐年明显上升,保险资金运用已成为保险经济活动的重要业务内容,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已逐渐成为保险经营利润的重要组成(见表4、表5)。
2001年~2006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结构、比例和收益率
表4(单位:亿元)
年份
项目[]2001[]2002[]2003[]2004[]2005[]2006保费收入[]2 109.4[]3 053.1[]3 880.3[]4 318.1[]4 838.0[]5 641.4资产总额[]4 024.80[]6 494.1[]9 122.8[]11 853.5[]15 225.9[]19 731.3资金运用总额[]3 246.04[]4 962.04[]8 739[]11 249.8[]14 100.00[]17 785.7资金运用率(%)[]80.65[]89.30[]95.79[]94.91[]92.61[]90.14资金运用收益率(%)[]4.3[]3.14[]2.68[]2.8[]3.6[]5.8银行存款[]1 930.6[]3 026.2[]4 549.6[]4 968.7[]5 241.4[]5 989.1银行存款占资金运用比(%)[]59.48[]60.99[]52.05[]44.16[]37.26[]33.37投资[]1 712.6[]2 504.0[]3 828.8[]5 711.9[]8 894.4[]1 1796.63其中:国债[]795.8[]1 107.8[]1 406.8[]2 651.7[]3 588.2[]4 758.72国债占资金运用比(%)[]24.52[]22.33[]16.10[]23.57[]25.45[]26.76证券投资基金[]209[]307.7[]463.2[]673.1[]871.82[]912.08证券投资基金占资金运用比(%)[]6.5[]6.2[]5.3[]5.98[]6.18[]5.13资料来源:根据各种期刊网站资料整理
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占资金运用总量的77%,保险资金专业化管理的框架初成。
1999年~2006年中国保险业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的收益比较
表5(单位:亿元)
项目[]年份[]总资产[]保费收入[]赔款给付[]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利润总额非寿险[]1999[]1 204.15[]557.00[]300.25[]26.25[]3.08[]23.542000[]1 500.48[]606.06[]310.94[]24.03[]3.80[]20.132001[]1 668.38[]685.22[]333.54[]43.59[]2.82[]30.342002[]2 879.87[]778.37[]389.47[]35.98[]6.18[]26.672003[]1 156.19[]869.40[]404.93[]31.57[]12.12[]30.792004[]6 182.45[]1 079.90[]476.32[]38.50[]11.738[]32.6062005[]9 075.65[]1 283.63[]671.73[]45.77[]13.784[]34.712006[]10 673.56[]1 509.43[]796.29[]54.29[]15.83[]36.814寿险[]1999[]2 005.33[]879.26[]230.73[]7.47[]35.12[]12.602000[]2 682.59[]994.97[]222.15[]18.52[]38.43[]24.902001[]3 648.23[]1 424.07[]265.27[]-6.15[]52.69[]20.402002[]3 234.15[]2 258.05[]301.68[]27.49[]33.86[]22.602003[]4 543.01[]3 011.93[]363.04[]19.50[]80.84[]15.982004[]5 671.05[]3 228.20 []436.92[]23.275[]74.249[]22.402005[]6 195.67[]3 554.37[]458.57[]26.578[]82.936[]24.662006[]7 202.52[]4 132.01[]642.17[]29.881[]91.623[]28.67资源来源:根据保险期刊网站文献资料整理。
[参考文献]
[1]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资料[OL].中国保监会网站.
[2]郝演苏.2006保险市场十大亮点[R].2006-12-27-15:02,www.hexun.com.
[3]蒲成毅.中国保险业最优增长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2.
[4]吴定富.继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OL].2007-1-22 14:47:32,中金在线.
[5]李茂生,李光荣.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理性认识和战略行动[J].中国社会科文献出版社,2007.1.

Abstract:Even though there are still some pressing issues today, the insurance industry has made eyecatching achievement after 30 years of fast and steady development. The industry has established a wellstructured market framework. An open, competitive oligopoly market with “oligopoly dominance and coexistence of insurers of different sizes” is gradually taking shape. The situation of resources sharing between financial and insurance industries has been created. The insurance industry has not only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sectors in the financial system, it is also playing an inseparable “social stabilizer” role in the harmonious operation of the socioeconomic system. The paper aimed to provide helpful thoughts for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 on insurance industry policy and corporate development strategy by summarizing the 7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volution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and its development trend.
Key words:the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trend
[编辑: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