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摘要] 会展策划师是会展行业的核心人才之一,但会展策划师在工作中承担着较大的风险。我国保险业应积极推行会展策划师责任保险,从而能有效地为会展策划师转移职业责任风险。 [关键词] 会展业会展 策划师 责任保险 一、会展策划师概述 会展业包括会议、展览和节事活动等,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会展业在我国各主要城市得到了迅猛发展。据统计,最近两年全国每年举办的达到一定规模的会展活动项目约3000个,会展业创造的直接收入超过百亿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关联产业的经济产出约有近千亿元。
目前,我国有会展从业人员100多万人,其中从事经营策划的各级管理人员约15万人。会展业人才大致分为会展核心人才、会展辅助性人才与会展支持性人才。而会展核心人才中,会展策划人才尤其重要。在国际上,会展策划已成为一个相当成熟的职业,并且设置相应的证书考核标准。为此,前几年我国国家劳动部门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推出了与火爆的会展经济相伴而生的新职业——会展策划师。会展策划师是从事会展的市场调研、方案策划、销售和营运管理等相关活动的人员。会展策划师的主要工作包括:从事会展的会议、展览、节事活动、场馆租赁、奖励旅游等项目的市场调研;从事会展的立项、主题、招商、招展、预算和运营管理等方案的策划;从事会展项目的销售及现场运营管理。 由此可见,会展策划师是会展行业中最抢手的人,是会展的总导演。会展策划师职业的设立,对于培养一批既具有创新策划能力、又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会展中高级管理人才,有效地提高我国会展行业在国际上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同时,也对于我国会展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会展策划师的经营风险与困扰
如前所述,会展策划师职业的设立,为适应我国会展行业的快速发展提出了一个前瞻性解决方案,相信不久,会展策划师将会成为又一诱人的新职业。然而,正像律师、设计师等职业一样,会展策划师的活动过程中也包含着众多风险,他们工作中的失误,会给参展商及其他相关方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1.我国的会展策划师目前大多须满负荷工作。他们既要是高效的管理者,也要是文化的表达者。如何说服社会资源,并真的让他们得到回报;如何与团队共事,操办展览;如何确立主题,选择设计人员,会展策划师必须左右脑并用。
2.每一个会展策划师都明白,工程运输、包装、保险……不管哪一项具体事务产生盲点,最后的受害者都是自己。越是独立就越需事必躬亲、越是出名就越要“三头六臂”。 3.我国的会展策划师还面对着来自体制和商业的双重困扰。(1)机构行为的介入为会展运营带来了众多弊端,组委会制似乎成为中国会展的特色之一。而会展策划师的尴尬则在于,他们不得不充当艺术家与出资者中介的角色。如果处理不当,难免异化企业的初衷或会展的策划理念。事实上,即使是最资深的会展策划师,也常常两面不讨好。(2)会展策划不是一件凭借冲动和一笔资金就能运作好的事。不存在一个人突发奇想去做会展策划,提出一个想法,说动资金方,就做会展策划师了,这样的展览主题架构难免混乱。展览质量的提高最赖于积累,会展策划师必须经过筛选,才能把某种主题和观点表达到极致,否则将会导致会展策划失败。
三、开发会展策划师责任保险的探讨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必须尽快建立会展策划师的风险保障制度,也即应推出我国的会展策划师责任保险。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保险对象。凡经国际或国内有关部门批准,取得会展策划师资格的自然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2.保险责任。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开展会展策划业务时,因疏忽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在本保险期限内,由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保险费。本保险的保险费为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预计会展策划业务收入与保险费率之乘积,但不得低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最低保险费。该保险费为预收保险费,在本保险期满后三十日之内,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限内的实际业务收入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若预收保险费低于实际保险费,被保险人应补交其差额;反之,保险人应退还其差额,但保险人的实收保险费不得低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最低保险费。 4.赔偿处理。(1)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损失清单、证明事故责任人与被保险人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明材料、事故责任人的执业资格证书、事故原因证明或裁决书、与委托人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的正本以及其他必要的有效单证材料。(2)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保险人应及时做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10 日内,履行赔偿义务。(3)保险人进行赔偿后,累计赔偿限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增加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应补交的保险费为:原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日至保险期限终止日之间的天数/保险期限(天)×增加的累计赔偿限额/原累计赔偿限额。
四、结束语
会展策划师是我国现代服务业中的一项新的职业,对促进我国会展业的发展作用显著,为此,以上笔者就会展策划师责任保险作了一番分析与探讨。然而,这一会展保险中的新险种能否开办并推广,建立会展策划师资格的认证制度是关键。笔者认为,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在已经试行的会展经营策划人员资格考试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和健全会展策划师资格认证制度。有了这个资格认证制度,保险业就能与会展业联手,共同推动我国会展策划师责任保险的实行。 参考文献: [1]王书翠:会展业概论[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 [2]吴小平:保险原理与实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3]吴祥佑:会展风险的保险转移[J].上海保险,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