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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1998年美国友好运动会上发生的桑兰事件引起了国人的高度关注,保险问题随之成为体育界关注的热点之一。随着蹦极、赛车、冲浪、漂流等危险性高的体育保险对于解除运动员和体育爱好者的后顾之忧, 减经处理体育伤害事故的经济压力,缓解社会矛盾意义重大。同时,体育保险业还是体育产业的一个重要领域。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的成功,体育保险是一个等待挖掘的金矿。在本届奥运会上, 刘翔因伤退出北京奥运会110米栏预赛引发了社会各界强烈关注,而作为中国国家田径队保险合作伙伴,中国平安保险也在第一时间回应称,平安除了一如既往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外,还将着手积极探索并加快开发运动员特
殊肢体部位功能损失保险产品,标志着我国体育运动员肢体保险开始萌芽。

    二、我国体育保险业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 我国体育保险发展的历程及现状

    我国的体育保险起步较晚, 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递交提案, 要求给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1996年,香港南华体育总会会长洪祖杭以个人名义向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捐赠体育保险基金1200 万元建立祖杭体育保险基金,以支持国家体委建立运动员保险制度。1998年9月28日, 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签约仪式正式举行,所有奥运项目的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获得了运动员意外伤残保险。1999年10月18日,完成国家队优秀运动员人身保险第二年度投保。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的第27届奥运会上,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为我国体育代表团的官员、运动员、教练员及随行记者投保了1.6 亿元人民币,包括人身意外保险和财产保险,每人可获得最高保险赔偿为30万元。

    ( 二) 我国体育保险发展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1. 我国保险业和体育产业的发展为体育保险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上世纪80年代,我国保险业开始复苏并迅速崛起,保险业以高于常规20%以上的速度增长。进入90年代后,保险业开始出现中外保险公司多家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新格局。特别是近几年来, 我国的保险业更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止1998 年底,我国共有境内外保险企业25 家,各国驻华保险代表处202个,保险从业人员15万人,保费收入1247亿元,保险深度1.57%, 保险密度为人均12.6美元,这就为体育保险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2. 体育风险的存在产生了对体育保险的需求。在体育活动中,特别是在一些有较强对抗性和较大技术难度的竞技体育比赛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赛车、体操、登山、航空运动等运动项目本身都有较大的危险性。如登山运动, 根据中国登山协会统计: 在我国成立登山协会的46 年中, 有26个死亡, 伤残的人数则更多。

    3.桑兰事件是我国体育保险业发展的催化剂。中国体操运动员桑兰在第11届友好运动会跳马比赛的赛前练习中由于空翻失误, 头部落地造成第6和第7脊椎错位, 使得身体瘫痪, 整个治疗康复费用约需50万元。由于友好运动员组委会为每位参赛选手投保了1万5千美元的普通意外伤害险, 又为像体操等容易受伤项目的选手追投了5万美元的保险,同时还为所有参赛选手投了1000万美元的医疗保险,因此,桑兰伤病治疗的全部费用都由友好运动员组委会承担。这对我国体育界和保险界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启示,使体育界开始真正认识到通过保险规避体育风险的重要性,也促使了国内体育与保险的紧密结合, 使我国体育保险业的发展步入了正轨。

    三、目前我国体育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1. 国民体育保险意识薄弱。

    (1)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自然灾害、人身伤害、疾病等费用都由国家或集体包揽, 尤其是专业运动员享受着国家更加优惠的待遇,造成了国民对国家的依赖思想, 这是影响国民保险意识的社会因素。

    (2) 我国国民的人均收入较低,保险费偏高,国民的保险购买力不强是造成保险意识薄弱经济因素。

    (3) 国民对保险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有些人有钱也不愿意买保险,更谈不上加入体育保险,这是造成保险意识不强的文化因素。

    (4) 不少国民有侥幸心理, 认为风险不一定会降临到自己头上,这是我国国民体育保险意识弱的心理因素。

    2. 保险的覆盖面窄。除国家队运动员外,各省市运动员,及体校的青少年运动员, 仍处于高风险状态,在受伤或意外时极易出现纠纷。而大众健身的爱好者或是体育俱乐部的会员,也应该投保与运动受伤和意外事故有关的基本险种。

    3. 体育保险法规、制度尚不健全, 险种少, 缺乏针对性。到目前为止, 我国仅出台了《国家对运动员伤残保险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定义细则》和《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试行办法》。从运动员保险来看, 只有运动员伤残保险,没有意外伤残保险,退役养老保险、职业保险等。同时,不同风险、不同特征体育项目间的差别无从体现。从体育赛事保险来看, 除人身险外, 还应该有转播险、监督险、财务险和责任险等。

    4. 投保资金不足, 来源渠道单一。缺乏体育保险中介机构或经纪人。一个健全的保险市场, 应由三部分组成, 即保险人、保险中介人。我国目前关于中介人这方面的人员极度匮乏。这必将阻碍和滞后体育保险市场的健康发育。

    5. 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机制。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平均资产收益率只有1.19%, 远没有达到2.1%的国际同行业平均标准。根据1998年的统计数据, 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保、平保四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达97%。

    四、对发展我国体育保险的几点建议

    (1) 加强体育保险强制性立法;
    (2) 加强宣传, 提高国民体育保险意识;
    (3) 尽快成立专业体育保险承办机构;
    (4) 要完善体育保险经纪中介机构服务体系;
    (5) 丰富险种,促进体育保险的专业化;
    (6) 加快我国体育保险金融人才的培养;
    (7) 建立起一个中国体育伤病, 体育赛事, 及其它体育资源的数据统计资料库;
    (8) 开发建立多元化体育资金来源渠道, 建立体育保险基金;
    (9) 导入竞争, 积极加强对外交流。

    随着我国体育产业化的进程, 越来越多的运动员变成了职业运动员,转变成了市场中的一员, 因此,可以考虑用商业保险的方式解决运动员的风险保障问题。这样既能减轻体育行政部门的压力, 也能为更多的职业运动员减轻后顾之忧。除了大量的运动员、教练员在训练、比赛中的生命安全以及疾病、养老问题以外, 众多体育赛事、体育器材等也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潜在风险。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拥有70多万个运动场馆, 每年在各地举行近600场纳入国家体育总局计划的大型体育赛事, 而且, 有3亿多人经常参与体育活动,各层次的专业运动员已达10 万多人,我国的体育产业经营性机构达2 万多家, 从业人员60 多万。从这些统计数据中,不难理解我国体育保险所蕴藏的巨大商机。同时,除了体育赛事之外, 全民健身和学校体育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 但长期以来, 大众体育保险和学校体育保险,一直是体育保险的薄弱领域,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险需求的增加,此类体育保险产品的需求将会明显增加, 也将会成为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综上所述, 体育保险产业将成为未来的一项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