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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的保险业已有300 多年的历史。它在人类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体育保险,产生的时间还不到100 年,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经纪人则是1926 年, 产生了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体育保险经纪人查尔斯•派利.而在我国,那还是一个全新的话题,直到我国著名体操运动员桑兰在友好运动会上的意外受伤、王择秀在训练中意外死亡.这才引起体育界有关部门和全国人民的高度重视,这才使得运动员的伤残保险问题成为人人关注的话题,这才有了体育保险的概念. 随着中国体育不断地走向市场化、商业化,体育经纪的重要作用,已受到更多的关注,作为保险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保险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中发展的已相当完善(特别是美国),所以,找出一个适合我国体育特色体育保险制度不仅保护了体育组织、运动员、以及全国体育健身者的利益,而且极大地促进了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保险经纪人作为体育保险市场的中介与桥梁,在体育保险市场的形成与交易过程中将起着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体育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从而推动我国体育事业和体育保险事业的发展。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以我国体育保险经纪人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查阅体育保险经纪的相关资料,加以分析了解目前发展概况

    1.2.2 资料分析法对所查资料加以整理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我国体育保险经纪人现状

    体育经纪人的出现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职业体育运动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但就体育经纪人的涵义,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认识和观点. 基于体育经纪人的行为与目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中对经纪人的定义是这样的:“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1.1 我国体育保险经纪人发展概况

    自1992 年以来,我国体育经纪人先后在上海、北京、江苏和广东等省市出现。1993 年2 月27 日由中国星华实业集团总公司李伟先生操作下在北京成功举办了国际职业拳击冠军赛,标志着我国体育经纪人开始走向体育经济大舞台。1995 年3 月11 日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递交议案,要求给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同年,原国家体委下发了《体育产业发展纲要》提出了建立各种体育竞赛中介服务机构,为我国体育经纪人的发展提供了契机。1998 年,原世界跳高冠军朱建华在上海注册了我国第一家体育经纪人公司,它标志着我国体育经纪人由个体向组织发展,同年,在上海55 位体育工作者获得我国首批体育经纪人资格.随后国家体育总局先后在北京、江苏、广东等地进行了体育经纪人的教育、培训和考核,使我国体育经纪人队伍不断壮大,一些地方性管理法规相继出台,使我国体育经纪人的管理开始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2.1.2 我国体育保险经纪人存在的主要形式和业务内容

    体育经纪人的中介活动是一种服务性质活动,这就决定了体育经纪人的存在形式。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按不同的标准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存在方式:一是以组织形式存在的体育个体经纪人和体育经纪公司以及一批兼营机构;二是以职业特征存在的专营体育经纪人和兼营体育经纪人;三是以客户性质存在的运动员经纪人、体育组织经纪人和体育竞赛经纪人等。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的经营业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体育竞技表演业的筹划、咨询与代理;二是运动员的转会及其它运动员事宜的办理;三是体育广告的策划与代理;四是体育赞助、电视转播的代理等。

    2.1.3 我国体育经纪人的素质与分布

    根据调查结果,我国体育经纪人目前绝大多数是体育工作者或以前从事体育工作的人。文化程度低,基本在本科以下(也有本科)对有关经济和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不好。对有关经济和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较好的但又对具体操作上不太熟练。他们基本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或体育事业活跃的地区,特别是北京、上海及广东。这是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

    2.1.4 我国现行的体育制度在某些方面还不适应体育经纪人的发展

    由于我国体育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市场不够成熟、市场体系不健全,体育要素市场没有放开,体育经纪人的半自动受到限制.很多时候很多项目还会由体协经营, 我国运动项目协会同样承担政府职能、事业发展、社团管理三重职责.这使得项目协会能够在体育市场垄断性地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项目垄断造成体育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抑制了体育经纪人的发展和发挥其积极性的作用.

    2.1.5 我国体育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其运作水平还显得十分稚嫩

    体育经纪活动作为体育市场的中介与桥梁,常涉及多种专业知识,如体育、经济、法律、广告、营销、公关等多方面,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条件,还应具有相应的各种能力和心理素质乃至技巧,但由于我国体育市场起步较晚,体育经纪人的培训还无统一规范的渠道,而短期的人员上岗培训时间有限,导致体育经纪人缺乏必须的专业知识,最终导致体育经纪市场优秀经营人才匮乏,同时体育经纪机构大多规模较小,基本都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营销队伍.稀缺的经营人才、弱小的营销队伍,直接导致体育经纪活动的策划、包装、运作水平低下.人们对体育经纪的认识程度和依赖深度距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2.1.6 体育经纪人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经济法规体系不完备,专门针对体育经纪人及经纪活动的法规很少,很不完善,体育经纪人还未实行全国统一管理,没有建立起体育经纪人协会这样的自律组织,这使得无论是在规范体育经纪人的行为方面,还是在保护体育经纪人利益方面,都难以有法可依,合同、佣金无人检查,甚至出现不讲信誉、不讲职业道德的黑市经济活动.经纪人乱收费或被甩的现象时有发生,商家、企业被骗、打官司现象也屡见不鲜.另外,国家有关经纪人的法规下在试行之中,但体育行业的特殊规范仍然是空白,无法可依也造成了体育经纪人管理上的真空,有关方面在管理权限不清.

    2.2 发展趋势

    2.2.1 从经纪方式上看,由全国代理向单项委托方向发展

    体育比赛很复杂,千头万绪,需代理的方面多,并且体育经纪人精力有限.所以可只代理转会事物或只代理比赛等.另外,全面代理由于运动员把所有事务都托给一个经纪人易造成经纪人控制运动员或比赛的现象.所以一个经纪人可代理多个运动员,而一个运动员也可以有不同方面的经纪人,这样更合理、更安全.

    2.2.2 从组织形式上看,个体经纪人向经纪公司的方向发展

    个体经纪人精力有限,而经纪公司规模大,可以多方面代理,统一协调运作.如美国经纪公司占本国体育中介行业的垄断地位.我国目前经纪人也大多都由体育经纪公司的形式出现,如广东鸿天体育经纪公司、我国男子跳高世界纪录创造者朱建华为总经理的希望国际体育经纪有限公司等.

    2.2.3 从职业特征上看,由兼营向专营的方向发展

    兼营即顺便经营,经纪的结果自然要被专营所取缔.专营是针对体育中某个项目的经纪.如美国著名的个体体育经纪人唐•金,专门经纪拳击运动;经纪人大卫•法尔克专营篮球比赛;经纪人杰瑞•卡普斯因专营棒球赛事;经纪人雷•斯坦博格专营橄榄球.专营的质量高,成功率也高.

    2.2.4 从体育经纪领域上看,国内运作向跨国代理发展

    随着体育的发展,体育赛事必然要走向世界,体育经纪人在满足国内需要的基础上,努力向国外拓展业务,扩大国际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在我国,体育经纪人虽然是新生事物,但现在也正在努力向国外发展./////

    3 结论

    3.1 我国体育保险经纪业存在的问题

    制约我国体育经纪人发展的除了体制与体育职业化不相适应外,也与合格率经纪人的执业水平有关。主要表现为过渡期的体育管理体制下“管体育”与“办体育”没有真正分开,在许多情况下,体育协会或体育总局在行使着体育经纪人的职能。而对职业俱乐部的干预使得职业俱乐部的发展缺乏公平的市场竞争,阻碍了其正常动作与发展。由于职业联赛中产权不清晰,使得俱乐部的发展不能真正立足于市场,从整体利益出发。因而体育经纪人也不能以独立姿态进行完事推广,开创新的经纪领域。一些俱乐部又经常跳过经纪人与运动员直接联系,使得体育经纪人队伍不稳定。另外,如何对现有的经纪人进行培训和考核目前没有完善的制度,这种种因素都阻碍着体育经纪人的发展,从而也阻碍了体育产业的发展。所以,体育经纪人和体育经纪活动由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管理,国家体育总局对体育经纪人的管理分层次,但分职权分别进行。

    3.2 加强体育保险经纪强制性立法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育、学校体育、大众体育,在其进行中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国家体育总局应该尽快拟定、建设的发展,大量的体育赛事引进了商业性的动作方式,如果组织者只从利润的角度出发,不购买保险不进行风险转移或分摊,那么一旦发生意外伤亡或赛事中断,那造成的经济后果是组织者难以承担的。另外,无论是竞技体、健全体育保险法律体系。法律具有权威性、规范性、普遍性、长效性,这样可以使得体育保险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以更好的保障我国体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3.3 加快我国体育保险金融人才的培养

    长期以来,由于忽视了体育的经济问题,对培养体育产业人才不够重视,所以很缺乏体育保险经纪这个人才,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体育保险经纪人才匮乏的问题.应该在目前的体育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经济系开设体育保险经纪业相关的课程专业,以及设立高层次的体育保险经纪学学位点,吸引社会的优秀人才选择体育保险经纪专业,加速培养体育保险经纪产业所需的专业经营和管理人才.尽快建立“全国体育保险研究中心集中体育界、保险界及金融界和其它领域的专家重点研究体育产业中的保险保障问题,对全民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中的保险保障问题和有关金融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培养一批体育保险经纪人才,推动我国体育产业和体育保险事业的共同发展。

    3.4 提高体育保险经纪人的综合素质和健全其制度

    在欧洲一些发达的保险市场,通过保险经纪人买保险的投保人总数比例达50%;在我国香港,达到60%;在当前的我国,则不足1%,这种现象表明;一、保险经纪机构急剧增加,但缺少品牌化公司。二、保险经纪地下业务屡禁不止,三、体育保险经纪业的发展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因此,设立新的适合我国体育特色的险种,放宽保险对象、扩大投保资金的来源,应通过保险经纪人对体育保险市场进行调查、体育保险推销、承担体育保险的风险评估、投保后的跟踪管理服务以及各种咨询服务、通过市场调查可以了解投保人对具体的了解,大力宣传保险及保险经纪方面的知识和作用在促进我国体育保险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