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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国内环境的影响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等保险公司相继成立了保险控股(或集团)公司,保险业综合经营已经是大势所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我国保险业走上综合经营的道路,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在动力。
保险业综合经营产生的外在驱动力
20世纪,国际经济最重要的变化是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使得经济中最活跃的要素——资本、货物、人员及技术跨越国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已经成为一种历史发展趋势。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导致贸易中存在的风险跨越国界,进而使得保险需求也跨越国界。保险需求的全球化,使得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安排保险计划,由此而产生的共保和再保险极大的促进了保险全球化的发展。在这种趋势之下,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保险企业已经走上了综合经营的道路。由此可见,保险综合化经营是保险全球化和自由化的必然结果。
保险业综合经营产生的根本动力
我国加入WTO后,保险业不仅面临着国内的竞争,更面临着来自国际的竞争。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国际资本大都是大型的综合性的金融集团,它们综合经营的时间长、经验多,在公司治理、风险控制、产品创新方面都有着独特的优势和强劲的竞争力。我国保险企业要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就必须走上综合经营的道路。
保险业综合经营产生的直接动力和最终目标
保险业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提高,投保人把资金放在保险公司不仅仅满足单一的保障需求,还要求保险资金同时具有投资等多种功能。在金融一体化的推动下,大多数消费者都偏向于全面的、便捷的“金融超市”,享受“一站式”省时、省力的高效率服务。综合经营在一个营业网点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金融产品服务,既能满足消费者的投资多样性需求,也能有效减少消费者的交易成本。在多元化需求的推动下,保险综合经营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趋势。
保险业综合经营产生的政策主导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断高涨,国际金融业开始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金融的综合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发展的主流。面对当今世界金融的主流冲击,以及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各国监管部门逐渐放宽金融管制。英国1986年实行了史称金融“大爆炸”的金融改革,结束了其本土及英联邦国家的分业经营体制;日本1996年实施金融大改革计划,推动全能银行制;美国1999年底通过《金融现代化法案》,实施混业经营。而我国虽然现在还实行金融分业监管制度,但近年来,保监会不断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方向和比例,实质上也为保险业综合经营奠定了制度基础。
保险业综合经营产生的内在动力
近年来,伴随着国际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全球保费收入大幅增加。我国的保费收入也从1980年的4.6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1137.3亿元,这为我国保险综合经营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随着保费收入的增加,保险企业出于经济理性,必然要将保险资金投入到资本市场以获取更高的资本回报,这就必然要求保险企业进行综合经营。
纵观国际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业综合经营已经是主流趋势,我国保险业进行综合经营既符合全球化竞争和保险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和需要,也能为我国居民带来更多更优质的金融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