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的ROTH401(K)计划,将401(K)计划与ROTH IRA(注:Roth IRA 是由参议员William Roth提倡并通过的一种个人退休账户(Inpidual Retirement Account)。Roth IRA允许个人将税后收入的一部分(每年有不同的额度)放入此账户,满足一定条件下,其投资所得将享受免税待遇)的特点结合起来,鼓励员工以税后收入进行储蓄,账户资金以税收递延方式增值,并免除利息所得税。对ROTH 401(K)计划的参与者而言,在取款方面的条件相对宽松。
(3)退休金保护法(简称PPA)
2006年颁布的PPA对DB计划提出更高要求和限制,同时,对DC计划的管理提供了便利。
该法规定:建立DB计划的企业,必须在7年内达到计划100%的注资水平;资产负债要进行盯住市场(Marked to Market),使计划的注资水平要如实地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即每1美元的投资亏损都要反映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这迫使美国的DB退休金计划只能考虑通过负债驱动型投资(liability-driven investment)的策略,来对付金融危机对退休金的投资造成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