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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01年至2011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及增速
图2:2001年至2011年行业车险占产险总保费的比例
图3:2005至2011年车险市场集中度情况
随着保险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车险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竞争逐步走向规范有序,财产保险业基本扭转了多年来持续亏损的局面,进入以管理升级为内涵的转型关键期。为进一步满足市场需要,合理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被正式提上日程,并将引导车险市场向着依法合规、公平合理、内控健全、产品服务不断创新的良性轨道上发展。
我国车险市场现状
(一)车险保费收入增速下降,但新渠道业务发展迅速
2012年,全行业累计实现车险保费收入4005.17亿元,同比增长14.28%,增速较去年年底下降2.38个百分点,为自2003年以来的增速最低点。车险占产险公司总保费的比例约为72%,较去年底下降近两个百分点,为自2008年以来的最低点。(见图1、2)
自2007年车险电销专用产品推出以来,国内保险新渠道业务发展迅猛,连续数年实现高速增长,截至目前已有19家财险公司经营车险电销业务。2011年,全行业实现车险电销保费收入超过440亿元,同比增长130%,占车险总保费的12.5%左右;与此同时,网销业务也开始逐渐发力,2011年网销保费收入已达50亿元左右,增速之高更甚于电销。预计2012年全行业电网销保费规模将超750亿元,占车险市场份额18%以上。新渠道业务已经成为国内车险近几年来最具成长性的营销渠道。
相对于传统渠道,电话、网络销售具有成本低、效率高、易管控和地域覆盖广等优势,被视为保险行业近几年来最具成长性的营销渠道。但其背后更具竞争力的是其低于传统渠道15%的价格水平。因此,价格仍是当前车险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电销产品的出现恰好是顺应了目前的市场需求,同时也充分说明,费率改革的走向也将直接决定车险市场竞争的方向。
(二)经营主体不断增加,市场集中度稳中趋降
截至2011 年底,国内共有48 家财险公司开展车险业务,较2010 年多出7 家。其中,车险保费规模超过1000 亿元的财险公司只有中国人保财险一家;车险保费规模在500 亿元(含)到1000 亿元(不含)之间的公司有平安财险,车险规模在100 亿元(含)到500 亿元(不含)之间的有太保财险、中华联合、国寿财险、大地财险、阳光财险等5 家;其他公司均在100亿元以下。
2011年以来,国内大型财险公司快速发展的势头受到遏制。车险市场集中度(CR3)未能持续2008 年以来的快速上升势头。截至2012年9月,我国车险市场集中度(CR3)为68.06%,较2011 年底下降0.58个百分点。(见图3)
(三)交强险承保面不断扩大,亏损局面进一步加剧
截至2011年底,全行业共有36家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2011年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14亿辆次,同比增加12.41%。自交强险实施以来,投保率逐年上升,从2007 年的38.61%增长到2011年的50.67%,较2010 年提高1.68 个百分点。2011年,交强险经营亏损92亿元,同比增加27.78%,严重入不敷出。(见图4)/////
我国车险市场发展环境分析
(一)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新目标将为车险发展带来战略新机遇
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一方面将带动建筑业、运输业的复苏,使车险业务有望在工程车辆和营运车辆上进一步发挥优势;另一方面,城镇化将对汽车消费形成带动作用,亦将给车险带来新的增长点。如何将国家加快城镇化建设与车险业务建设有效结合,将是考验我们能否把握机遇,提升产能的关键。
(二)汽车市场的新变化将可能影响车险发展格局,并进一步压缩盈利空间
各区域新车增长将呈现更加不平衡的趋势。2013年,预计汽车市场增长将与GDP增速基本同步,保持个位数增长速度,但由于基数较大新车销量将首次突破2000万辆。从区域格局上看,一、二线城市整体汽车销售不会出现大幅增加,但中高端车辆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而“高销量、低保有量”的三、四线城市将可能成为车险业务新的增长区域,也意味着三四线城市的新车竞争将更加激烈。
新车业务对整体车险保费的贡献度进一步下滑,存量市场竞争加剧。随着汽车保有量增速持续下降,存量市场竞争不可避免的进一步加剧,主要行业主体在更加积极巩固自身续保率的同时,对转入业务的争夺也将进一步加剧。
盈利空间面临被进一步压缩。近年来,受新车购置价下降、新兴渠道优惠等因素的影响,车均保费持续下降。与此同时,大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为了维持其经营和利润,不断上调配件与工时费价格:仅2012年当年,累计上涨在1000种配件以上的品牌有40家,上涨幅度在10%以内的零配件占上涨配件总量的67.57%,上涨幅度在10%-30%间的占总量的18.32%,而上涨幅度在30%-50%的占总量的8.25%,车险盈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三)中介监管新政频出,将直接加大车险经营成本
保险监管机构持续加强产险市场秩序整治和中介市场监管,推进中介专业化和规模化。2012年7月份之前,尚无汽车保险销售公司被批准设立,7月份之后监管机构集中批复了8家汽车保险中介,参与发起的汽车相关企业达到48家。预计未来由汽车厂商、销售商等保险产业上游企业或同业组建的大型中介将成为中介市场的主流,这将在改善市场竞争秩序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中介的议价能力。部分规模较大的中介机构凭借自身巨大的资源优势,迫使保险业支付高额手续费,直接加大车险费用成本。
(四)商业车险改革正式启动,未来走向尚未明确
2012年3月8日和3月14日,分别正式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下称《协会条款》)。同时,车险代位求偿实务的调整已经基本定稿,并进行程序的测试,该项调整与车损险产品修订直接相关。
总体来讲,《通知》旨在按照审慎放开的原则,稳步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同时确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至少每两年测算一次商业车险行业参考纯损失率,供保险公司参考、使用,因费率方面的修订尚未公布,由此对车险市场的影响尚不确定。
车险费率改革的影响
综上分析,未来车险发展形势复杂,各种因素变化多端,难以对未来车险市场发展做出非常准确的判断,在此重点就车险费率改革对车险市场发展的影响,分短期与长期两种情况进行着重分析探讨:
(一)短期看,此次车险费率改革对车险市场规模影响有限
首先,随着车险承保面的不断提升,车险已逐渐成为广大车主的“生活必需品”,需求相对稳定,因此车险费率改革对投保车辆数量的影响有限;其次,《协会条款》取消“按责赔付”,实施“代位追偿”,以及其他保险责任的扩展,免赔事项的减少,在提高车险保障能力的同时,也将相应提升纯风险损失率水平,但是受各公司间车险管理水平差异的影响,费用率尚未确定,因此,与现行产品相比,最终费率水平升降与否尚难以确定。第三,此次改革拟在建立起以纯风险损失率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保证保费充足的前提下,对费率采取“限高不限低”的监管思路,规定保险公司拟订商业车险费率,原则上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35%。因此,费率水平大幅上调的可能性较小,加之承保数量基本呈现稳中有增的态势,此次改革车险市场整体规模的影响将十分有限。
(二)长期看,此次车险费率改革将大大增加行业赔付成本
首先,为有效应对“高保低赔”的社会质疑,车损险保险金额修订为按照实际价值确定,赔付时,部分损失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不再有不足额保险的约定,也相应取消了现行条款中比例赔偿,全部损失完全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偿的约定,不再按照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将直接增加车损险的赔付支出;其次,为有效应对“无责不赔”带来的社会质疑,取消“按责赔付”,实行“代位求偿”,此举在短期内对保险公司的影响有限,但是长期看,代位求偿制度的实施,车辆损失的先行赔付,必然会产生部分无法追回或难以追回的车损险赔款,导致车损险赔付成本的上升。第三,费率厘定是否采用车型定价,也将会对车险赔付成本造成直接影响。近年来,各大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为了维持其经营利润,不断上调配件与工时费价格:仅2012年,东部沿海地区的零配件、工时费价格涨幅普遍达到10%以上,部分地区更是达到了20%;中西部地区的涨幅也在5%—10%之间,以零配件累加计算的车辆价格已远远超过市场上的整车新车购置价,通过保险理赔可以获取高额利润已成为汽车销售行业的共同认识。如果车险行业不能通过车型定价来有效应对零配件及工时费不断上涨的压力,车险盈利空间将会被进一步蚕食。第四,受“同命同价”、伤残赔偿标准逐年上升以及诉讼案件大幅增长影响,人伤案件赔付居高不下,交强险亏损面不断加大,如果不通过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尽快扭转,车险市场将极有可能再一次陷入全行业亏损局面。
(三)车险费率改革给监管和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
首先,此次车险费率改革向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通知》精神,本次改革强化保险公司在条款费率拟订、执行中的主体作用和责任,要求保险公司在拟订商业车险费率应当遵循充足、公平原则,能够补偿风险转移的成本,不得危及公司财务稳健和偿付能力,同时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尽管竞争的外在手段仍体现为价格,但内部将集中于精细化管理水平、产品服务创新能力以及资源整合能力的竞争,只有练好内功,才能在此次改革中有的放矢。
其次,此次车险费率改革也向保险监管机构提出更高要求。保险监管机构旨在稳步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其核心设立差别化的车险产品开发机制,建立车险代位求偿机制,但是目前上述机制尚未制定最终时间表、步骤和详细计划。各公司上报产品之间的价格差异幅度、车险代位求偿中纠纷的处理机制等均尚未建立。与前次相比,此次车险费率改革面临的环境更为复杂,来自保险公司、中介以及消费者的诉求也更加个性化和多样化,因此,如何在下一步改革中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仍需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营造良好改革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