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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始于2006年,以共保体模式经营,人保财险作为首席承保人,全面负责该业务承保和理赔。从试点到扩面,到缩量调整,到逐步走向稳健,短短7年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如何实现高风险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情况的回顾,深入分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风险,提出了实现高风险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初浅建议。
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回顾
(一)试点摸索阶段
2006年4月7日,台州温岭市被列入浙江省政策性农险首批12个试点县市参加农险试点,按照“1个必保品种水稻,加4个地方自选品种”的“1+4”模式,温岭选择蔬菜大棚(西瓜)、生猪、鸡、鸭作为自选品种,全年各险种共收取保费264.36万元。当年遭遇热带风暴“碧利斯”的影响,全市大棚西瓜、葡萄和早熟梨等瓜果损失巨大,农险共保体支付赔款(补助款)达547.57万元,赔付率超过200%,投保农户受益率100%。
(二)试点扩面阶段
2007年,台州市增列临海、三门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面县市,完成了对全市3个农业大县的覆盖。临海、三门不仅开办了水稻、蔬菜大棚、生猪、鸡、鸭5个险种,还将有地方特色的露地西瓜、柑桔树2个险种列入开办目录,加上年底全省统一开设的能繁母猪保险,台州全市共开办险种8个。在上年大灾救助效应促动下,农户投保热情高涨,各险种投保数量出现高增长。水稻参保面积增加2.3万亩,增长近100%;蔬菜大棚增加0.64万亩,增长47.13%;生猪、鸡、鸭等“冷门”险种少则翻番,多则增长9倍有余,共收取保费697.58万元,同比增长163.88%。试点扩面和各险种承保数量的大幅增长对风险分散起到了有益作用,全市当年共支付赔款989.27万元,简单赔付率141.81%。赔付率虽仍处在高位,但比2006年减少86.65个百分点。所有赔款的73.60%用于“韦帕”台风赔付,较好体现了“保大灾”的原则。
(三)高速发展阶段
2008年,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实现台州9个县(市、区)的全覆盖,全市政策性农险保费规模一步跨过“千万元”大关,10个险种共收取保费1283.8万元,同比增长84.04%,连续3年保持80%以上增速。200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基础上对政策性农险承保政策做出微调,进一步鼓励扩大险种覆盖范围,提高承保数量,实行“把能繁母猪、油菜、奶牛3个品种覆盖到户,确保水稻1个必保品种,各地区在省定品种内再自由选择6个地方性险种”的“3+1+6x”模式。在各级政府补贴比例不断提高和宣传推动下,台州农户的投保热情空前高涨,浙江省推广的13个险种中,除鹅养殖保险无业务受理外,其它12个险种都有承保,全年收取政策性农险保费1366.09万元再创新高,业务规模达到鼎盛。
(四)缩量调整阶段
2008年、2009年的大发展并没有如期实现通过持续扩大保费规模分散各险种风险的最初设想。虽然两年简单赔付率都在100%以内,但由于台州地处高风险区,连续多年遭受大面积灾害,农险购买再保险保费支出较大,2008年又开始实行30%以上比例的成数分保,自留保费占比已大不如前;再加上保险扩面和大面积承保对保险公司各项资源的牵制开始显现,台州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费用率始终位于全省最高,财务口径连续多年高额亏损,迫使保险公司在2010年执行较为严格的承保政策,对政策性农险进行险种结构调整。除水稻保险业务规模与往年基本持平外,能繁母猪、蔬菜大棚保险大幅萎缩,林木、生猪、鸡保险几乎无人投保;露地西瓜、柑橘树、鸭、淡水养鱼、奶牛无任何保费收入,全险种同比减少保费611.5万元,同比降幅52.44%。
(五)稳健经营阶段
2011年,台州政策性农业保险重新调整经营政策,由全险种谨慎承保转为以通过扩大中央险种承保面的方式降低地区性大灾风险。在政府重视和承保改进等基础上,2011年和2012年连续实现盈亏平衡略有节余。但是否能从稳定经营继续向长期可持续发展迈进,还有待时间检验。
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面对的主要风险
(一)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高发风险
台州位于浙江中部沿海, 历来就是台风高发之地。境内三面环山,东临大海,喇叭形超浅海河口港湾的特殊地形地貌,使这里成为浙江台风、暴雨、风暴潮最强烈区域之一。
(二)地方种养殖特点带来的易发风险
除了自然风险,早稻的种植结构、蔬菜大棚的种植技术、能繁母猪和生猪的饲养水平等因素对台州政策性农险经营也有一定的风险影响。
(三)承保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逆选择常出现在台州市风险较高的参保险种中,由于农村地区广阔,农民居住分散,保险公司不可能深入了解投保标的实际风险状况,再加上农户缺少保险互助意识,只愿意投保高风险的险种,导致承保风险高度集中。
(四)法律法规缺失风险
世界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都通过立法加以保障。理论上,农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然而在实践中,农业保险却成为一种农户将农业损失、政府将救灾补助职能转嫁给保险机构的成本高昂的风险转移机制。
对高风险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政府主导意识
一是加强农业保险风险控制协作,由政府职能部门对当地作物产量水平、作物结构、气候、土壤、水利设施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判,与保险公司共同研究政策性保险的推动方案,利用划分风险区域界限,确定危险单位等方式帮助保险公司判断农业保险承保风险,正确厘定保险费率。
二是解决农业保险承保面不足问题,从中央补贴力度最大,也是最关注的水稻、大小麦、林木、能繁母猪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四大险种出发,与保险公司一同推动以上险种的全范围统保。
三是推进可持续发展意识教育,引导农户树立“保险合同”观念,提高“保险合同”意识,消除参保农户“符合保险责任的要赔偿,不符合保险责任也要赔偿”的错误观念。只有确保保险公司可持续经营,才能给广大农户提供长期保障,最终才能长期受益。
(二)建立广覆盖的风险准备金机制和灾害预警机制
依托现有的全省性种植险巨灾风险准备金机制,先将覆盖面由种植险扩展到林木保险、养殖险等全险种,再从省一级逐步推行到市、县一级。风险准备金的筹集可以按比例在当年已收农险保费中提取,也可以定额提取和政府额外注资相结合。前提是准备金不挪用,不占用,每年积存,巨灾使用。保险公司则应该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务收支独立核算,封闭运作。不将非政策性保险的费用挤占政策性农险利润,也可在政策性险种真实亏损的情况下申请巨灾准备金补贴。由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保险公司组成风险灾害预警机制小组,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灾害实行预警,并在防灾减灾和灾后理赔自救工作中政、保、农三方相互协作,确保理赔案件能够快速处理,帮助农户迅速恢复生产。
(三)改革政策性农业保险运作模式
当前农险共保体协作模式并不稳定,共保体合作单位2006年有10家,后因农险连年亏损,小保险公司纷纷退出,由国有背景的几家大型保险公司承担亏损风险,至2009年仅剩5家。2011年经营出现利润后又有回潮,多家保险公司要求加入共保体,这种相对“随意”的进出对共保体稳定非常不利。政府应当制定一个有效期长、严格且规范的共保体准入机制,确保共保体成员以偿付能力强的大型保险公司或专业化农险公司为主,5-10年保持不变。
(四)增强保险公司自身能力建设
增强偿付能力,因农业灾害风险面较广,若完全按商业性运作,经营者往往收不抵支,难以为继。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巨大,参与经营的保险公司往往亏损,政府应加大涉农保险的支持力度,整合政府和公共资源参加保险(即“以险养险”),以壮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的基金积累,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