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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解读
2013年,我国启动了新一轮政府改革转型,核心诉求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特点是把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把职能转变作为核心,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和抓手,实现四大目标: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建设创新、廉洁和法治的政府。
纵观政府改革转型的总体框架和基本路径,我们能够得出一个基本判断:新一轮政府改革转型,将为保险作用的发挥,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巨大和历史性的空间。但客观讲,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而要把可能变为现实,除了需要政府高度重视保险外,更重要的是,保险业应当有一个集体性共识,继而审时度势,把握机遇,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而作为一项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要对这次政府改革转型大背景的深刻理解。
从基础理论看,现代公共行政管理理论认为,政府是受人民委托对国家进行社会和经济进行全方位管理的组织。政府在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应将社会管理功能区分为“公产品”与“私产品”,处理好政府“看得见的手”与市场“看不见的手”的关系。将政府工作的重点放在“市场失灵”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而非基本的公共服务,要更多更好地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即使是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也可以通过深化改革、利用市场机制、创新供给方式。
从基本诉求看,建立高效政府和高效社会是基本目标,高效政府的一个基本特征是“轻政府”和“瘦财政”,“轻”和“瘦”的前提是解决好“事权”问题,“事权”过大,政府和财政就“轻”不了,“瘦”不下。所以,能够交给市场的事,政府就不要“亲力亲为”。这次改革转型的重点就是要将政府社会管理的一部分“事权”剥离出去,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解决好两个关系: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从方法论看,一是把政府的作用与市场和社会的力量结合起来,通过政府的主导、引导和支持,实现制度创新,并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实现政府改革转型,所以,“花钱换机制”是重要思路。二是要加强顶层设计,机制建设要尽可能系统和完整,避免“碎片化”,确保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惠而不贵”。三是处理好宏观与微观的关系,把不该管的微观事项,坚决放给市场、交给社会,把该管的宏观管理,切实加强,管住管好。
从总体思路看,把政府的工作重点放到“保基本”上来,织好社会保障“安全网”,特别是“补短板”“兜底线”。同时,在非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即使是基本公共服务,也要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加大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政府办事,但不养人、不养机构。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政府也要加强监管、搞好服务。
总体判断
从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基本经验看,未来我国社会和经济管理,特别是风险管理面临的压力,不会减轻,而是会越来越大。因此,基本判断是:在政府改革转型过程中,社会和经济管理工作,不仅不能弱化,而是要进一步强化和深化。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强化,怎样深化。基本思路是通过制度创新,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的力量,建立公共服务供应体系,形成一个高效的社会管理体系。由此可见,政府大量的社会和经济管理工作和功能面临着“剥离”和“承接”的挑战,而对于保险业而言,这是一个巨大和历史性的机遇。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特别是近30年的发展,已有保险公司160多家,2012年的保费收入超过1.55万亿元,保险业资产总额达到7.4万亿元,成为全球第四大保险市场。因此,无论是业务规模,还是资本实力;无论是服务网点,还是从业人员;无论是专业技术,还是保障范围,应当讲我国保险业已经具有了在政府改革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实力和条件。
但要将这种可能变为现实,保险业仍面临巨大的差距和挑战。首先,保险业要明白,在“善天下”之前,先需要“善其身”;其身未善,又何以善天下。保险的最大功能是稳定预期,如果我们自己都不稳定,又如何去稳定别人。其次,保险业要明白,“成人达己”的道理,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去看行业发展问题,树立大局意识是关键,要学会在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中成就自我,只盯着行业、公司,甚至是眼前的利益,是不可能担当使命的,也不可能有大的发展。第三,保险业要明白,打铁还要自身硬。要解决能力问题,特别是创新能力。没有能力,就只能粗放式发展,就势必市场无序和低效经营。保险业面临来自其他金融行业,甚至是相关行业的竞争,保险业需要给政府和社会一个理由,这个理由的核心内涵是能力。
所以说,政府改革转型是保险业发展的大好机遇,但能否把握住这个历史机会,关键看保险业自己,看行业的共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