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表彰宗旨为:其在所在领域作出了突出成绩,模范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是新时期辽宁省社会组织的优秀代表。
大连市保险两会秘书长孔伟表示,继此前大连市保险学会获得辽宁省“先进社团”表彰后,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再获省民政厅授予的“示范社团”,必将极大地促进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在今后一定时期里,进一步发挥好行业职能作用,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建设的同时,更好的带领会员单位积极投身并服务于(大连)东北亚航运保险中心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