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意外伤害和长期护理等保险保障。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
《意见》明确了加强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视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等六项主要任务和投融资、土地、税费、补贴、人才等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到2017年,四川省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城市社区、75%以上乡镇和50%以上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业提供就业岗位65万个以上。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数将达61万张以上。
《意见》提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意外伤害和长期护理等保险保障。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
《意见》还指出,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保险公司承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要支持养老服务业企业。政府债券应统筹考虑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无障碍改造。
为保障《意见》目标任务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将“新增改造10万张养老床位、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建设”作为2014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重点支持民办和公办养老机构新增7万张养老床位,维修改造3万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2000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100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