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为全面贯彻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保监局、江苏省工商局以及省市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建立“2+2”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的长效机制,江苏保监局副局长王宝敏、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赵荣霞等4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2013年,江苏保监局应办结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1362件,办结率100%,帮助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总计1262.01万元。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提高处理效率。江苏保监局通过规范公司上门接访,修订信访量化考核办法,建立保险公司投诉处理与分类监管联动制度等,实现了对保险公司信访投诉工作全流程的有效监督,通过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监督员对江苏保监局机关作风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工作效能、保险行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员对保险业的监督作用。
拓宽和完善维权渠道,畅通消费者救济途径。江苏保监局通过走访省工商局,了解12315热线管理经验,学习借鉴业内外先进管理经验,提高12378江苏分中心服务水平。落实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共接待信访人6批次11人次。该局每月均对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信访接待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电话检查和暗访。
治理突出问题,解决车险理赔难问题。江苏保监局通过理赔测评结果公开等方式,推动保险公司加大理赔资源投入,规范行业小额人伤案件理赔流程,推动出台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期间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措施,开展未决案件清理工作等,切实解决车险理赔难问题。
截至2013年底,商业车险报案结案周期从18天下降到14天,商业车险报案结案率从76.53%上升到84.91%。
治理销售误导。将治理销售误导作为扭转行业形象、转变行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采取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通过开展销售误导综合治理评价工作,推进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做好销售误导信访处理和日常检查,推动各地协会销售误导自律工作,销售误导类投诉同比显著下降。
建立“2+2”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机制。江苏保监局联合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与江苏省工商局、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四方共同建立“2+2”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江苏保监局还与省工商局形成保险纠纷受理处理机制,不断提升保险纠纷处理能力。同时建立保险消费者宣教联动机制,利用各自媒体资源建立多方参与的保险消费者宣传教育平台,引导保险消费者理性消费。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推进诉调对接全省试点工作。该局以法院、保险业的共同关注点作为诉调对接工作的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保证法院和保险行业纠纷解决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 2013年,全省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共调解9508件保险合同纠纷件,涉案金额达4.25亿元,调解成功率达72.51%。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2013年,江苏保险业拥有省级放心消费创建行业组织2个,示范单位4个,先进单位10个。常州市保险行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中构建联动调处机制的举措被评选为“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百件惠民实事”之一。
江苏保监局副局长王宝敏表示,下一步,按照新消法的要求,加强与各级消费者协会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今年全省行业要将保险公益宣传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要大力推动“保险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监管机关规划指导,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保险机构具体实施,逐步形成“监管机关指导、行业协会统筹、保险主体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