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病保险实现“四个覆盖”。一是参保参合群众全覆盖。试点的西安、宝鸡、延安、汉中四地市参保参合群众均已纳入承保范围。二是基本医保结算点全覆盖。承办公司通过在定点医院设立结算窗口、与社保或新农合合署办公等方式,构建了覆盖试点地市的保险服务网络,打造了“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极大的方便了报销手续。三是设备及人员全覆盖。承办公司积极与各大定点医院、医保(农合)经办机构合作,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高拍仪、照相机等设备共计900余台(部),向各地市大病保险经办点派驻工作人员70余名,基础保障工作已落实到位。四是服务人员培训全覆盖。通过开展现场培训、与政府部门联合培训、对定点医院和医保(农合)人员培训、考核上岗等活动,提升经办人员的专业技术和服务水平,2013年共培训人员8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