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近期印发《陕西保险业反保险欺诈提示制度》。自2014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反保险欺诈提示制度。
反保险欺诈提示制度旨在通过提示法律风险,对欺诈主体进行心理震慑,遏制欺诈动机,变事后处置为事前警示,切实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该制度要求在陕各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申请的相关单据中对涉嫌保险欺诈行为应负的刑事、民事及行政法律责任分别作出具体提示或说明,强调理赔申请人应当诚实守信,否则应当承担相关的法律风险。
反保险欺诈提示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打击保险领域欺诈犯罪行为,防范保险欺诈风险。在完善保险公司内控制度的同时,从源头杜绝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维护保险行业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汪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