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上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总体要求、重要任务及政策措施,并明确时间进度安排。
据悉,《实施意见》分为七大部分共二十八条,并梳理明确了六大类33项重点工作作为附件。
据了解,《实施意见》既涵盖“新国十条”的各项重点工作,又突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五个中心”建设的要求,力求在保险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方面先行先试:包括加快筹建保险交易所,推动形成区域性再保险交易、定价中心;研究建立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推动自贸试验区内保险资金跨境双向投融资试点;在自贸试验区推进保险监管制度创新;打造自贸试验区国际保险创新平台;推动建立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等。
《实施意见》确立了上海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构建国际领先、辐射全国、繁荣高效、功能齐全的保险市场,提升再保险、航运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领域的定价权和话语权,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上海地区的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7300元/人。
责任编辑:汪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