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在保险法律实务中理解和适用民诉法司法解释,提升我省保险法律工作水平,2015年6月12日-13日,广东保险学会、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法律工作专业委员会联合在广州举办“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班”,来自驻粤保险机构,各市、区保险行业协会法务工作相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220人参训。广东保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邢丽莉、省保协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总经理刘诚出席开班仪式。
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张雪楳授课。张法官围绕司法解释内容,对照相应法条,对证据规则、第一审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12个重点方面进行解读。张法官的讲课立足审判经验,紧扣保险法律实务,详细讲解了实务中适用民诉法解释应注意的问题,受到参训学员热烈欢迎。大家一致反映,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于以后的保险法律实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汪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