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由住建部门统一收取、返还劳保费用,对于未缴纳劳保费用的,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办法》提出建筑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人员,可以按工程项目计价规则随工资计发劳保费用,由个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劳保费用统筹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是保证建筑企业社保缴费资金来源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促进建筑行业落实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建筑工人职业化、实现城乡一体化。
责任编辑:汪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