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及时研究我省保险业在新形势下遇到的法律问题,促进保险业依法合规经营和“法治浙江”建设,2015年11月27日,浙江省保险学会在杭州市举行“浙江省2015年保险法学学术年会”,本次年会被列入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当代浙学论坛”。该年会将征集并选用的36篇论文编印成《浙江省2015年保险法学学术年会论文集》,其中5篇在大会上发言交流。我省保险界、司法界、学界的领导和专家、学者代表共 150多人参加会议。浙江省保险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舒文德主持会议。浙江保监局汤学斌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致辞。浙江省保险学会保险法学研究委员会两位顾问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魏新璋和浙江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莅会指导。
汤学斌副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省保险学会及其保险法学研究委员会7年来在法律研究和学术交流中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他说,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提速,《保险法》修改在即,保险业经营和监管都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法律环境和更高要求的挑战。这也意味着,今后将会有更多可研究、可探讨的领域和热点。他希望各单位和参会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结合研究专长和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保险业发展中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共同推动保险法学研究的繁荣,共同促进行业依法合规经营。
浙江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浙江省保险学会保险法学研究委员会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勇敏,浙江保监局法制处袁冠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孙世光,平安人寿浙江分公司华承承,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佳颖,分别就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利他性保险合同投保人解除权的限制、互联网保险经营者相关法律风险、被保险人承担的连带责任保险人如何赔偿、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保险公司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防范及纠纷处置等方面法律问题作了交流发言。编入会议论文集的36篇应征论文,内容基本涵盖了当前保险业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他们对这些法律问题的理解、探讨、建议对行业法律工作者有指导意义,对有关法律的修改完善意见,对有关立法机关有参考价值。
在会议的互动交流阶段,浙江保监局法制处肖涛处长,浙江省保险学会保险法学研究委员会吴勇敏会长,保险法学研究委员会顾问潘广俊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他们针对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从法理和司法实践的结合上一一作了解答。参会人员普遍反映会议效果很好,受益匪浅。
舒文德副会长在作会议总结时表示,为充分发挥本次年会研究成果的指导作用,学会将把《浙江省2015年保险法学学术年会论文集》分送给各会员单位,并选择部分认识比较统一,对处理保险合同纠纷及承保、理赔等实务工作有直接指导作用的研究成果,以学会文件形式印发给各会员单位供工作参考。对一些争议多,又具有实践意义的问题,将继续组织研究,适时召开专题研讨会,以深化研究成果。对《保险法》等法律中有待明确或修订的问题,将在进一步组织论证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渠道上报给相关立法机关。
责任编辑:汪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