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宁夏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举行,这标志着宁夏保险法学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宁夏保监局局长亓新政、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哈莹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宁夏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各保险公司负责人、自治区大专院校从事保险及保险法学教学研究、司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工作者60余人参加了会议。
宁夏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是依照《中国法学会章程》、《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和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牵头,依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设立。宁夏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共设55名理事,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会人员会上举手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名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规则》,决定由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总经理孙磅任宁夏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宁夏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涛任宁夏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为促进宁夏保险法学专业的研究工作和组织建设,整合保险法法学研究资源,团结与组织宁夏保险法学研究领域的理论及实务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助力保险业社会公共职能的充分发挥,促进行业研究成果运用于法治实践,宁夏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将组织法学、法律与保险业工作者开展保险法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积极探索保险法前沿理论,总结保险法教育经验,促进保险法的推广和普及,推动保险法学科的发展,促使保险行业规范化经营。宁夏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后,为保险业与法学界的充分交流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将推动宁夏保险法研究水平和保险司法审判水平的提高及宁夏保险市场的法制化进程。
责任编辑:汪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