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陕西保险业2015年度“十大热点”。热点内容丰富,从宏观政策的出台,到行业重大改革举措,再到重要险种的新突破等等,涉及到行业发展的多个方面,高度凝练的展现了陕西保险业在过去一年的发展亮点及成绩。为确保评选质量,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广泛搜集素材的基础上,专门邀请监管部门、省内主流媒体代表和保险公司代表组成评委会进行投票评选。
陕西保险业2015年度“十大热点”
1.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
2.陕西出台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实施意见
3.陕西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4.陕西首次启动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
5.“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保险知识送入全省500家社区
6.陕西七地市出台文件 将“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向深入
7.陕西“安宁2015”反欺诈专项行动 有效震慑保险欺诈
8.陕西宝鸡成为健康险税改试点城市
9.“12378”维权热线陕西分中心顺畅落地运行发挥维权热线主渠道作用
10.陕西保险业积极应对“5.15”“8.12”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1.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
2015年,作为试点省份之一,陕西启动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并达到了“试点平稳启动、改革平稳过渡、市场平稳运行”三平稳的工作目标,改革成效显现。
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是由中国保监会牵头部署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一系列政府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更好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的需要,也是加快财产保险行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此次陕西地区试点工作由陕西保监局牵头部署,在经过统一认识、强化培训、升级系统、现场验收等一系列准备工作,2015年5月29日陕西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车险费改系统和商业车险新旧产品的整体切换,在陕各保险机构全面销售新的商业车险产品,正式执行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标志着商业车险改革在陕西平稳落地。
试点半年来,市场运行整体平稳,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升,各项监测指标符合改革预期,行业转型升级的动力不断增强,各方面反映良好。车险保费收入平稳增长,商业车险投保率稳步上升,截至10月末全省商业车险投保率达到61.19%,较改革前提高4.19个百分点,消费者购买商业车险意愿增强;新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拓展了风险保障范围,明确代位求偿机制,彻底解决“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争议问题,更好地保障车主权益;此外,改革有力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升级,迈出了公司自主定价、市场化定价的第一步。
2.陕西出台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精神,2015年5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扩大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丰富健康保险服务,使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随着文件的出台,全行业及时开展各种学习传达活动,陕西保监局局长毋育生亲自出席行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座谈会并发表讲话,各公司主体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学习心得及贯彻落实举措纷纷发言。截止2015年底,陕西健康险积累保费规模52.74亿元,同比增加36.95%,该项政策的出台无疑为我省健康险注入新的强心剂,将有效促进全行业更好的推动健康险发展,服务三秦百姓民生需求。
3.陕西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随着中国人寿于2015年12月23日最终确定中标陕西省安康市新农合大病保险项目,我省10市1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均正式启动,超过3200万的参保群众都将获得大病保险的保障。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深入推进,2015年11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对此,监管单位举办全省保险行业首次大病保险培训班,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将向保障水平更高、风险管控更强、营运成本更低、服务质量更优的目标迈进。
4.陕西首次启动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
2015年,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率先在陕西启动了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首次试点开展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和蔬菜价格指数保险。
11月5日,在第22届中国杨凌农高会上,人保财险杨凌支公司与杨凌本香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杨凌新美农业专业合作社分别签订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承保意向书和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承保意向书。杨凌本香公司将投保生猪5000头,杨凌新美合作社将投保蔬菜1200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每头保险金额1500元,每头保险费90元,其中企业承担40%,财政补贴60%。一旦生猪价格下降导致猪粮比低于6:1,保险公司将进行赔付。西红柿价格指数保险每亩保险金额8000元,每亩保险费 800元,其中合作社(农户)承担30%,财政补贴70%。一旦蔬菜平均收购价低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起赔价格时,保险公司将进行赔付。
生猪和西红柿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标志着陕西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价格扩展,从保自然风险向保市场风险扩展,农业保险将在保障全省农产品价格平稳运行中发挥积极作用。
5.“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保险知识送入全省500家社区
2015年7月8日是第三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在监管单位的指导和行业协会的牵头组织下,陕西保险业积极开展“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系列活动,其中“保险进社区”现场宣传将此次系列活动推入高潮。
2015年陕西地区的“7.8”活动继续采取省市联动的组织方式,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既有借助微信等移动互联媒介的线上活动,有多媒体组合的公益广告宣传,还有依托营业场所、服务网点和走进社区的现场宣传活动。据统计,7月8日前后,全省共有17217名从业人员深入全省522家社区,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62080份,接受公众咨询17217人次。全省两千多家营业网点共发放宣传材料103516份,制作和悬挂展板6404块,悬挂横幅或电子横幅1230条,接受公众咨询30176人次。
6.陕西七地市出台文件 将“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向深入
2014年末,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截至2015年底,全省七地市相继出台地方文件,将“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向深入。
省政府《实施意见》是陕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陕西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部署。该文件出台后,全省十地市深入开展学习,就文件中各项措施任务在辖区如何落地实施进行调研,通过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本地保险业发展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在本地市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目前,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安康市、商洛市、铜川市、榆林市等7个地市陆续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同时,行业联合《陕西日报》开展“市长谈保险”专题宣传,通过采访部分地市政府主管领导,展现各地对“新国十条”、“省十条”的认识理解及运用保险机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规划构想等。目前,已刊登西安市、安康市、铜川市等3地市副市长的专题访谈,为了国务院《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7.陕西“安宁2015”反欺诈专项行动 有效震慑保险欺诈
2015年,根据保监会安排部署,陕西保险业启动了“安宁2015”反欺诈专项行动。此次行动由陕西保监局、陕西省公安厅和行业协会联合推进,行动的目标是通过开展反保险欺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重点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伪造保险事故、伙同汽修厂夸大事故损失、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先出险后投保、顶包诈骗等五类常见车险欺诈行为。专项行动以信息技术导侦为手段,由行业对可疑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并及时上报相关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立案侦破。
行动期间,全行业进行了紧张的案件信息筛选排查工作,拆分了近55万条可疑线索,组建了由各公司反欺诈业务骨干构成的专项行动工作人员队伍,集中力量整理汇总线索和数据等。截至2015年11月,全省共立案6件,破获案件6件,涉案金额159.21万元,挽回损失93.12万元,抓获犯罪人员8人,部分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正在进行进一步核查。专项行动期间,全行业加大对反保险欺诈的宣传力度,加之公安机关形成的高压态势,在疑似诈骗案件中,被保险人主动放弃索赔的案件有197件,涉及金额661.76万,慑止违法效应显现。
8.陕西宝鸡成为健康险税优政策试点城市
2015年12月,中国保监会联合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通知,在全国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我省宝鸡市被纳入第一批试点城市,将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动健康保险税优政策,预计税优政策将惠及宝鸡超过8万名参保客户,拉动当地健康保险市场保费收入增长超过100%。
健康险税优新政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视,决心进一步扶持商业健康险公司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以构建更健全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同时,健康险是国家首个享受直接抵减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险种,让利于民的做法将有利于减轻个人购买商业险的经济负担。
9.“12378” 维权热线陕西分中心顺畅落地运行发挥维权热线主渠道作用
2015年,“12378”维权热线陕西分中心顺畅落地运行,截至2015年底,该中心累计接听消费者来电11339个,处理保险消费投诉3580件,有效化解保险纠纷2800件,累计为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2400余万元,积极发挥了维权热线主渠道作用。
同时,监管单位积极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2015年“亮剑行动”,派出专项检查组对41家次保险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累计检查123天,查实27项违法违规问题,涉案金额3050.35万元。行业保险纠纷调解机构持续发挥作用,全年共接听各类咨询电话3109个,接待来访人员417人次;正式受理各类调解案件238起,涉案金额2087万元。
10.陕西保险业积极应对“5.15”“8.12”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2015年,在全省人民努力建设“三个陕西”的过程中,陕西保险业积极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作用,及时应对各类风险,尤其是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在协助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减灾防损,恢复生产,改善生活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截至2015年底,全行业全年累计赔付支出达193.96亿元,同比增长7.1%,
其中,2015年5月15日,陕西淳化发生旅游大巴坠崖特大交通事故,该事故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事故发生后,行业快速反应,积极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终13名出险客户总计获得保险理赔104.72万元。“8.12”山阳山体滑坡灾害发生后也牵动了保险业的心,全行业积极开展客户排查工作,最终中国人寿、太保寿险和平安人寿等公司排查出18名出险客户,赔付金额达158.83万元。这些及时的赔付既为各类事故中的保险消费者及其家属送上一丝慰藉,也有利于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各种突发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责任编辑:汪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