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偿投诉局去年接获424宗新投诉,较07年增加近2成,创5年新高。该局发现,近年新签的医疗保险中,有的条款竟列明受保人是否住院须由保险公司决定,而不是由主诊医生决定。这类条款对保单持有人极不公平,当局应高度关注事件,加大对保险公司及经纪人销售手法的监管,取缔不良条款,对违规操作和含有误导欺骗的销售手法,须加大惩处力度,规范保险市场。
以往购买医疗住院保险的受保人,如果有医生证明入院,就可向保险公司索取保险额中所保障的费用,但若保险条款中列明如保险公司认为没需要入院,保险公司就可以不支付相关费用,则这种条款带有明显的欺客倾向。因为受保人是否住院,是医生的专业决定,并非保险公司可作判断,何况由保险公司自己来作裁决,难有公平可言,难免造成“有得买,无得赔”的后果。虽然有一些保险公司声称对某些疾病昂有保障责任,但经纪人却有意隐瞒其中附带的苛刻条款,令投保人最终难以受惠,误导和欺骗成分相当明显。
保险业监理处的主要工作,是确保保险公司及经纪人以审慎的态度经营业务,以履行其责任,并满足保单持有人的期望。对于明显带有欺客倾向的保单条款,保监处应果断干预,予以取缔和禁止。对于含有误导和欺骗成分的销售手法,应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增强阻吓效果。如果政府在医疗融资方面采纳强制医疗保险,更须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管。
金融海啸重创全球保险业,连AIG这样的保险巨头都轰然倒下。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是信用危机,保险业亦有可能出现信用危机,不可忽视。本港保险业应该始终贯彻诚信、规范、让消费者满意的原则。同时,市民也要清醒地意识到,保险并非“万事保”,保障的每一个项目都设有上限或条件。市民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三点:第一,在填报投保申请书时,必须准确无误地披露所有资料,如有怀疑,应该请保险代理详尽解释条款的含义;第二,必须清楚了解保险合约的保障范围;第三,必须详阅保险合约,尤其是所有豁免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