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进一步发展,国内外保险业竞争不断加剧,保险公司的经营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风险。关于保险公司风险监测指标,各国保险监管机关和一些保险公司建立了相应的指标体系和实施机制,但总体看还缺乏一个科学的方法论、合理的指标体系和整合的预警处置机制。在此背景下,我们展开了保险公司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的研究。
一、国内外风险检测体系概述
国内外设立风险监测指标体系起源于更好地方便保险监管机构进行偿付能力监测,起到事前预警的作用。比较成熟的监管指标预警系统主要有欧盟的Solvency II,以及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追踪系统(FAST)和风险资本方法(RBC, Risk Based Capital) 等。
国内采用了欧盟的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方法,但监管部门也一直在研究和设计一套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配合使用的监管指标系统。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开始研究偿付能力监管指标时,也主要参照了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的IRIS系统。目前最新的政策中将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的监测指标分为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司治理与内控和合规性风险指标、资金运用风险指标、业务经营风险指标、财务风险指标这五大类,每类监测指标由具体指标组成,保监会根据以上监管指标和在日常监管中所获取的监管信息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达标以及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是否存在一定风险这两个方面把保险公司分为四类。相应的,保监会在产品、机构、资金运用等方面对四类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并根据公司存在的风险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即实施分类监管。
二、保险公司风险偏好体系和风险监测指标体系
保险公司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由一系列反映保险公司整体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的保险指标组成,并依据建立风险指标的目的,例如监测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以及为着公司内部管理的某个需要等,依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的风险偏好及容忍度等来确定各指标定义、口径、合理的波动范围,对公司的整个业务流程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的动态实时监测,一旦指标计量结果偏离预定数值,则视其严重情况给出预警警报,以便及时规范保险公司业务、财务行为,保证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偿付能力。
首先,建立保险公司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的目的是从全面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保险公司对自身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系统性的监测和预警,以确保保险公司的风险偏好和容忍度不被突破,同时满足保险监管者在风险监测方面的要求,最终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持续性稳定经营。为此,必须确立保险公司风险监测指标体系构建的八个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动态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预警性原则。
其次,应准确辨识关键风险因子。为了切合我国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我们借鉴保监会的风险划分方法,将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风险划分为七大类: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声誉风险。为了更有针对性地识别相关风险,我们可以将大类风险做进一步细分,以便生成全面的风险监测指标。在细分风险类别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划分风险事件,如将操作风险中的信息系统风险进一步划分为开发、运行和维护、数据类,再向下细分可得到风险事件等。
第三,在关键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从保险公司的风险偏好体系出发,基于关键风险动因的经济资本配置需求,进一步调整得到一整套风险监测指标。风险评估的一个有效方法是绘制风险坐标图,即把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事件发生后对目标的影响程度,作为两个维度绘制在同一个直角坐标系上。对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事件对目标影响程度的评估有定性、定量等方法。
第四,风险管理部门应监测和报告风险偏好体系的执行情况。风险偏好或风险容忍度出现突破时,管理层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采取应对措施降低风险水平,审查既定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的适当性,同时审查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的相关正常变动变动范围是否依然有效。公司应至少每年对风险偏好体系进行有效性和合理性审查,不断修订和完善。当市场环境和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应考虑对各类风险水平的影响,对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进行调整,维持风险偏好的整体稳定性。
三、保险公司风险监测预警和管理机制
保险公司风险的发生必然有一定的原因和条件,风险点爆发必然要经历一个蕴藏、生成、演化、临近、显现和作用的阶段,因此,通过感知和测评风险的严重程度和其所处的状态,发现风险因素的异动情况,我们就可以对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预警,从而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在不同程度上转化、缓冲、分解和控制保险公司风险。而实现对保险公司各类风险的预警和控制,我们需要经历“风险信息的收集——监测指标风险评级和预警——风险预案和控制”这三个阶段。
同时,为了保证保险公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健康运转,必须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即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机构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覆盖所有业务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公司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或三个层次的管理框架:第一道防线由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组成,在业务前端识别、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第二道防线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门组成,综合协调制定各类风险制度、标准和限额,提出应对建议;第三道防线由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
另外,我们也要重视风险监测指标信息系统,这套系统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系统中重要的子系统之一。通过自动化将已经建立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在系统中固化下来,自动完成对风险监测指标数据的准备和采集、处理和分析、展示和报告、处置和跟踪、维护和优化等步骤。有了一个客观、有效、安全的保险公司风险监测指标信息系统,保险公司风险预警机制将更加反应及时、处置有力。
(编辑:陈哲)
课题项目简介:“中国保险学会研究课题”是由中国保险学会管理及组织实施,旨在调动会员科研力量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提高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水平促进保险业发展的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