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2024年度科研课题成果结项验收结果的公示 06-05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6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5-2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实习生招收启事 05-12
- 4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五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4-29
- 5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四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3-26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三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2-25
- 7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二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1-26
- 8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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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报告事项的说明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28 11:06:00
根据《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证券交易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7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证券公司向保监会报告事项说明如下:
一、证券公司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须向保监会提交资格条件报告。
二、证券公司报告需要正式行文,说明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并附以下材料:
(一) 上年末净资本在30亿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最近一期证券监管机构监管评价结果在AA(含)以上的材料;
(三)客户资产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经纪业务内部控制、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营业部柜台系统权限管理等;
(四)集中交易系统说明,要点包括系统交易效率、交易稳定性、交易安全性、交易品种覆盖情况、风控合规以及信息报告生成准确性等;
(五)客户信息保密机制说明,包括交易清算数据处理、信息隔离墙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客户档案管理等,并提供相关制度;
(六)接受保监会有关检查的承诺;
(七)保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保监会收到证券公司报告后,先进行完备性审核,报告要件不完整的,及时通知证券公司补齐。自收到完整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公告并出具《证券公司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报告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