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2024年度科研课题成果结项验收结果的公示 06-05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6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5-2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实习生招收启事 05-12
- 4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五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4-29
- 5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四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3-26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三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2-25
- 7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二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1-26
- 8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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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监局“三个强化”抓好保险销售人员继续教育
来源:【四川保监局网站】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06 10:22:00
四川保监局“三个强化”抓好继续教育,提升保险销售人员素质、推动销售队伍职业化。一是强化公司主体责任。明确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为继续教育培训主体,可根据实际采取自主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承担继续教育培训费用。二是强化依法合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将保险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保险知识等作为重点内容,新展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小时,持续展业人员后续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36小时,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时间不少于12小时。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将继续教育与审核发放营销员、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相挂钩,不符要求的不予发放。同时,要求机构每年报送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报告,定期对其真实性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