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四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3-26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三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2-25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二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1-26
- 4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5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7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8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 10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的公告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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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首批红利领取通知书开始送达
来源:【太平人寿成都分公司】作者:【】 发布时间:2003-07-14 17:25:00
自今年6月开始,凡是在2002年12月31日前购买了太平人寿分红保险产品的客户,都将陆续得到太平人寿的第一次分红,这也是公司自2001年底在国内复业以来的首次分红。太平人寿将把2003年的第一批分红通知书寄送给2002年7月31日前承保的分红保单客户。而对于2002年7月31日后的分红保单客户,太平人寿将在其保单周年日寄发红利通知书。如果客户的保单在分红日前已经超过一周年,公司将按2.5%的年利率补发保单周年日至分红日的利息,使客户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由于保单红利与保险品种、保险金额、客户年龄、投保期限、缴费方式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不同客户的分红金额可能各不相同,具体的分红金额需以《红利通知书》为准。
据该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太平人寿2003年6月公布和实施的分红方案,适用于2002年12月31日前承保的分红保单。2003年1月1日起承保的分红保单适用于2004年6月公布的分红方案。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太平人寿将凭借其专业和智慧为客户提供更广泛、更卓越的保障和理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