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2024年度科研课题成果结项验收结果的公示 06-05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6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5-2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实习生招收启事 05-12
- 4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五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4-29
- 5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四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3-26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三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2-25
- 7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二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1-26
- 8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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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为洪灾理赔开辟“绿色通道”
来源:【生命人寿四川分公司】作者:【】 发布时间:2010-08-27 09:13:00
生命人寿四川分公司成立了抗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全系统参与抗灾救助,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工作与要求,帮助灾区群众、为他们排忧解难,将生命员工的关怀送达到受灾群众和我司客户。其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洪灾情导致的理赔案件,且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结案及赔款支付工作;各分公司根据当地具体灾情拟订应急预案,要求理赔、客户报案电话24 小时开通,报案后理赔人员必须立即前往查勘;对于暴雨灾情引起的理赔案件,在理赔时按实际情况“特事特办”:1、可进行无保单受理:对因灾造成的有效保单灭失或损毁的,如果申请提供的保单基本信息经在公司核心系统内查询确认的,可直接进行受理;2、取消定点医院限制: 被保险人到临时救治医院就诊的情况,均按保险合同约定的定点医院处理;3、对于失踪人员的特殊处理:对于在洪灾中报失踪的被保险人,生命人寿在获得民政部门公布的失踪人员名单后,可先行进行理赔,但须由受益人书面承诺,如发现被保险人仍生存,须向公司返还保险金。
目前生命人寿各级应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相关灾害理赔工作正全力展开,生命人寿将把公司推出“1234”特色理赔服务全面运用到抗灾响应中,切实为受灾群众和我司客户提供高效、优质和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