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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四川省实施非寿险“见费出单”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 发布时间:2010-08-31 14:37:00
及时续保 及时交费 确保利益
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
“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或财务系统根据非寿险保单(或批单)全额保费入账或分期付款首期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有效保单(或批单)并打印正式保单(或批单)的业务操作。对于广大被保险人来说,实施“见费出单”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一方面,保险条款对没有交付保费或者交付部分保费均有相应的责任免除规定;实务中,投保人一般会在收取保险单时交付保费,如果中介机构或者代理人恶意滞留保费,可能发生投保人交付了足额保费却得不到足额保障的情况。实施“见费出单”可以从根本上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实施“见费出单”,保险公司实收保费充足率大幅提高,为其及时足额支付赔款提供了更充足的资金保障,降低现金“倒流”的可能性,为其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提供物质支持。
本次实施“见费出单”的非寿险险种包括:企财险、家财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特殊风险保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加之2008年实行“见费出单”的车险业务,我省实施“见费出单”的险种类别已达12个。
目前,为了保证该项制度顺利实施,四川保险业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已正式出台了《四川省非寿险“见费出单”实施方案》、《四川省非寿险“见费出单”实务规程及自律约定》和《四川省非寿险“见费出单”验收标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也就此提醒公众,特别是广大保险消费者:
1、由于制度实施后保险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会发生一些变化,特别是对保险马上到期又采用票据结算方式的客户可能带来脱保风险,请客户们提前做好续保手续。
2、为了保证及时获得保险保障,建议被保险人在保单签发前缴清保费。
附:非寿险“见费出单”常见问题解答
附:
非寿险“见费出单”常见问题解答
1、非寿险“见费出单”将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2010年9月1日起,四川省各保险公司将在全省非寿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不含农业保险、车险)业务领域实施“见费出单”制度。
2、什么叫“见费出单”?
答:通俗来讲,非寿险“见费出单”就是指保险公司只有在及时、全额收到保险费后才能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出具保险单证。换言之,除个别特殊险种外,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果未及时、全额缴纳保险费,将无法及时得到保险保障。
从专业角度讲,非寿险“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或财务系统根据非寿险保单(或批单)全额保费(保费分期缴纳的,指首期保费,下同)入账或分期付款首期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有效保单(或批单)并打印正式保单(或批单)的业务操作。其核心实质是:保单(或批单)的生成以其保费的全额流入为前提,由系统而非人工来确认并控制。
3、“见费出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即保险合同应明确保险费金额、交付期限和方式等重要内容。因此,若保险条款未对上述内容进行明确的,保险公司可通过保单“特别约定”栏对保险费交付期限和方式进行约定以落实法律要求。
4、为什么要实“见费出单”?
答:由于实施“见费出单”符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体现了交易参与者的诚信,有利于维护市场和谐健康;同时,实施“见费出单”有利于更好的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5、“见费出单”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
答:保险条款对没有交付保费或者交付部分保费均有相应的责任免除规定;实务中,投保人一般会在收取保险单时交付保费,如果中介机构或者代理人恶意滞留保费,可能发生投保人交付了足额保费却得不到足额保障的情况。实施“见费出单”可以从根本上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实施“见费出单”,保险公司实收保费充足率大幅提高,为其及时足额支付赔款提供了更充足的资金保障,降低现金“倒流”的可能性,同时,也能帮助保险公司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保费收入透明度,有效解决“虚挂应收保费”、“违规支付手续费”等违法违规问题。为提高其理赔服务质量提供支持。
6、非寿险“见费出单”包括一些什么险种?
答:本次非寿险“见费出单”险种包括:企财险、家财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特殊风险保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加之2008年实行“见费出单”的车险业务,我省实施“见费出单”的险种类别已达12个。
7、实施非寿险“见费出单”后的投保(批改)流程是怎样的?
答:第一步: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或者批改申请书),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机构)对其进行投保提示并要求投保人书面确认;
第二步:保险公司录入投保信息提交核保;
第三步:核保通过后,投保人交付保险费;
第四步:缴费成功后,保险机构进行保费收费确认,生成“有效”保单(批单);
第五步:保险机构(或者保险中介机构)打印保单(批单)并交付投保人。
8、实施非寿险“见费出单”后投保时要注意些什么?
答:为了保证被保险人及时获得保险保障,建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单签发前缴清保费。
9、实施非寿险“见费出单”后客户续保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答:由于制度实施后保险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会发生一些变化,特别是对保险马上到期又采用票据结算方式的客户可能带来脱保风险,客户应注意提前做好续保手续,避免由于保费未即时到帐而导致脱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