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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眉山市分公司在2010年度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评估中被评A级机构

来源:【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3 15:23:00

在人民银行开展的2010年度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评估中,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眉山市分公司被评为A级机构。

20111-4月,四川省人民银行系统对全省963家金融机构2010年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了非现场评估,并对其中298家金融机构自律评估情况的真实性开展了走访核实,根据走访情况,对57家自律评估结果严重不实的机构直接进行了降级处理。全省金融机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评估结果如下:被评为A级的机构有34家,占评估机构总数的3%(其中全省银行业被评为A级的机构有22家,全省证券业被为A级的机构有10家,全省保险业被评为A级的机构有2;被评为B级的机构851家,占评估机构总数的89%;被评为C级的机构有78家(其中保险机构51家),占评估机构总数的8%

根据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李铀副行长5182011年四川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全省评为不同等级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按照分级管理的体制,实施分类管理。其中:被评为A级的机构,在2011年度将免于现场检查,主要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监管;对评为B级的机构,将进一步采取非现场监管、现场走访、约见高管谈话等措施,督促其整改不足,并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对其开展现场检查;对评为C级、D级的机构或自律评估结果严重不实的机构,将作为今年和今后监管重点对象,有步骤地对其组织开展现场检查。

    从人民银行对全省金融机构2010年反洗钱评估的结果来看,保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相比银行、证券行业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全省系统各级公司应结合人民银行非现场监管评估反馈的意见、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和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水平,防范洗钱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