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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人寿首推团险“保证保险金额续保条件”

来源:【中意人寿四川分公司】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2 14:15:00

                    国内团险首创  接轨国际标准

10月中旬,中意人寿正式推出面向团体保险市场保障型险种的“保证保险金额续保条件”,这也标志着中意团体保险业务在与国际接轨的进程中迈出关键一步。

按照欧美市场惯例,当某一团体客户向保险公司购买了团体保险计划(员工福利保险)后,保险公司不能以员工身体健康发生变化为由,在续保时对其拒保或降低保额承保。中意人寿借鉴国外成熟保险市场的团险经营模式,经过近一年的研发正式推出了保障型险种的“保证保险金额续保条件”。作为续保前一项可选的核保条款,若团体客户持续投保且选择增加“保证保险金额续保条件”,那么无论团体员工在投保后身体状况发生任何变化,中意人寿均承诺以等同于当前保险年度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范围承保被保险人。与同款团险产品相比,增加“保证保险金额续保条件”产品费率只需按标准费率基础上计算的基本毛费率上浮约10%

中意人寿同时表示,将不以被保险人身体状态发生变化为由调整其个人或团体费率。享受“保证保险金额续保条件”也无特殊限制,仅要求投保团体平均年龄低于50岁,团体员工在初次投保时通过了保险公司核保审核。而且只有在团体风险评估系数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会对团体报价费率进行同比例调整。

据悉,目前中意人寿提供“保证保险金额续保条件”的险种包括“中意团体定期寿险”、“中意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意附加特定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意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凡是在今年101日后生效的团体保险合同均可选择增加该核保条件,在后续续保的保单年度中即可享受该续保条件。

作为最早获得团险经营资质的外资、合资寿险公司,中意人寿自2004年末取得团险经营资质以来,一直坚持“以学习促进发展、以专业提升价值、以服务树立品牌、以创新引领市场”的团险核心经营理念,团险业务规模一直稳居外资、合资寿险公司首位,是众多跨国企业的员工福利保险首选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