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四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3-26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三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2-25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二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1-26
- 4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5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7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8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 10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的公告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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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给付20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
来源:【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15 11:53:00
主动服务 赢得客户感动
肖某某,2005年在中国人寿威远县支公司为自己投保《康宁终身保险》一份,保单基本保险金额100万元,风险金保额300万元,年交保险费12.7万元,交费期20年,保险合同生效日2005年6月30日。
2014年1月,被保险人肖某某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入住四川华西医院进行心血管手术治疗。2014年2月25日,被保险人向我司提出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申请咨询。
公司接到咨询,经查看被保险人所持有相关资料后,积极开展理赔服务,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耐心细致的告知肖某某应提供的资料。在客户准备资料的同时,公司也迅速介入进行案情核实,主动为客户寻找给付理由,2014年4月24日,公司委托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对被保险人肖某某本次所患疾病是否达到保险合同重大疾病进行鉴定,经专家鉴定,肖某某所患疾病符合《康宁终身保险》重大疾病。
据此,公司做出了给付被保险人肖某某重大疾病保险金200万元,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并免交《康宁终身保险》以后11期保费共计139.7万元的决定。2014年5月12日威远县支公司举行现场理赔会,保险金共计20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到被保险人账户。若今后被保险人身故,公司还将向其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