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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打假反欺诈”传捷报

来源:【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作者:【张鹏】 发布时间:2015-03-03 15:10:59

近期,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理赔服务中心打假反欺诈活动再创佳绩,成功识破两起车险欺诈案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5万余元。

抽丝剥茧细排查 醉驾肇事现原形

2014年9月29日10:29分,被保险人孙某由家属多人陪同到南充中支南部营销服务部报案:其爱人黄某驾驶标的车从南部县钓鱼返家,凌晨1时20分左右,途经南部县金星场下坡处,由于车速较快,撞到公路边护栏和居民房屋门上,事故造成护栏、房屋卷帘门、车辆受损及驾驶员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我司确定事故损失为150000元(车损险5万元、车上人员险10万元)。

查勘人员苏贤芝当即复勘现场,经查事故及损失属实,事故责任应为标的全责。但根据复勘事故现场痕迹和道路状况,结合车辆受损的严重程度,发现事故驾驶员黄某存在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嫌疑。查勘人员立即向省理赔中心进行了报告。

由于事故发生在深夜无目击证人,被保险人及当事人社会关系复杂,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案件风险排查十分困难。在省理赔中心统一安排下,查勘人员苏贤芝遂及

时与南部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及当班民警衔接、沟通,明确提出需要对死亡驾驶员进行尸检。

经南部县交警大队尸检,“黄某的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260.19mg/100ml”,并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明确载明,该次事故“当事人黄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案的查获,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蛛丝马迹存蹊巧 酒驾逃逸终识破

2014年11月4日12:56分,永安保险接到驾驶员邓某报案:他持有效证件驾驶标的车,于2014年11月1日03:00时,行驶至阆中市江景园路段时,因操作不慎,撞向右侧景观带后冲到河堤上,事故造成标的车受损及景观带受损的交通事故。

查勘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复勘。在对该案件进行风险排查时,发现该事故为延迟报案,非现场报案,出险原因、当事驾驶员状态及损失真实性等均需要做进一步风险排查。遂及时到事发地交警大队了解情况。

南充理赔分中心经多方努力,同时查勘人员通过明察暗访,掌握了驾驶员肇事逃逸的部分证据。最终经阆中市交警大队侦查,该次事故以“案发后,邓某弃车离现场,于11月3日16时许主动到案”结案,同时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载明,并“由邓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该案的查获,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