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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实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0-09-01 10:27:26

四川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实名管理

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机动车辆保险销售流程,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经营风险,促进机动车辆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市场主体为在四川省销售机动车辆保险产品的财产保险公司(包括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机动车辆保险产品包括在四川省销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及商业保险。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缴费客户(摩托车、拖拉机除外)必须通过中国保信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车险投保短信验证和缴费实名认证系统(以下简称实名系统)进行实名认证;对投保人为自然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各公司自行进行实名认证。

第四条  相关业务环节须依照本《四川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实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本实施细则仅基于目前现有的相关文件进行整理,若相关的规定及要求有更新,则以新下发的各项规定为准。

第二章 承保管理

第五条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在销售机动车辆保险产品时,应完整、准确记录保险合同当事人真实信息,主要包括:

(一)客户身份类信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证件有效期限、通讯联系方式(个人客户手机号码等);

(二)交易类信息,免责声明、投保、批改等资料签名;

(三)其它信息。

第六条  手机号码校验规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必需通过中国保信全国车险信息平台主动验证投保人名下手机号码,校验联系电话满足手机号的合理性和重复性:

(一)合理性校验,长度必须为11位,仅允许为数字;

(二)重复性校验,同一手机号对应不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个数总和不能超过3人;

(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时为自然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不进行手机号码校验。

第七条  投保短信验证规则。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且被保险车辆为家庭自用车(车辆种类为六座以下客车或六座至十座客车、使用性质为非营业个人,车主性质为个人的车辆),必须通过中国保信全国车险信息平台主动进行短信验证,通过短信验证后方可进入缴费环节,短信验证码发送的规则如下:

(一)当投保人为自然人时,不考虑被保险人,短信验证码发送给投保人;

(二)当投保人为非自然人、被保险人为自然人时,短信验证码发送给被保险人;

(三)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时为非自然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不进行手机短信验证;

    第八条  批改短信验证规则。涉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批改、且批改后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均需短信号码验证,必须通过中国保信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进行短信验证,短信验证码发送的规则如下:

(一)批改了投保人且批改后的投保人为自然人时,不考虑被保险人,短信验证码发送给批改后的投保人;

(二)没有批改投保人或批改了投保人且批改后的投保人不为自然人、但批改了被保险人且批改后的被保险人为自然人时,短信验证码发送给批改后的被保险人;

(三)不涉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批改,或批改后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自然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不进行手机短信验证。

第三章 收付费管理

第九条  车险缴费实名认证业务中,对车主为自然人的,均有系统规则如下:

(一)投保人为自然人,且车主与投保人不一致,一个投保人最多只允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各3辆车;

(二)投保人为非自然人的,一个投保人最多只允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各3辆车;

(三)车主与投保人一致时,暂不限制交强险、商业险的投保数量。

第十条  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时,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也不得出具匿名保单或者假名保单。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时,应当执行见费出单相关规定,保费应当一次性支付。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收付费信息系统应当识别和记录收取保费的对方账户名称及账号信息,并自动与业务系统中的投保人信息进行核对。严禁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以各种形式垫付保费。

第十四条  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现金等方式缴纳保费。其中,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的方式缴纳保费的,应使用本人实名账户缴费,公司系统在见费出单时必需通过中国保信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实名系统校验投保人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通过现金缴费的,按照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投保人为非自然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原则上需通过银行转账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应调整自己的缴费系统规则自行进行实名认证(即转款人等于投保人),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有以下注意事项:

(一)投保人无对公账户的,可由法人或负责人的银行卡代缴保费,公司需要留存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的委托书以及持卡人、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对公转账的,公司应在财务系统作保费到账确认;

(三)公司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升级核心系统,以随时查验确认客户实名缴费记录。

第十六条  涉及保费增加的批改业务,按照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要求进行验证。

第十七条  当投保人信息与缴费人账户信息不一致或投保人要求现金缴费时,需按以下工作要求留存相关双录资料或照片:引导投保人到保险公司经营场所内办理投保,保险公司的客服柜面人员接待此类客户应使用规范用语(详见附件1),并对销售环节同步录音录像或留存拍照资料。拍照资料至少包括两张照片,一张为投保人签署投保单、投保提示书、免责声明这三类材料任意一份照片;另一张为销售人员手持执业证和投保人手持身份证正面合影照。合影资料应及时上传公司系统存证,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投保人投保渠道及投保公司未发生变化的,第二年无须再次拍照留存。

第十八条  缴费实名校验必须获得支付者的书面授权。对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投保人本人签署四川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书(详见附件2),向保险公司进行缴费账户校验的授权。公司可通过投保单、免责条款、POS机提示、微信支付授权、支付宝支付授权、纸质授权书等方式,获得支付者签名的授权。公司应妥善保存客户授权书。

第十九条  对于通过互联网投保的客户,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确保客户阅读和签署 “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书,公司可将客户授权书以电子版的形式增加在投保提示中。

第二十条  特殊情形处理

部分个人营业货车挂靠车队业务,租赁车公司、驾校等投保人为单位、但车辆行驶证车主为个人且数量较大的情形,以及多次转让且没有变更车主无法找到原车主等特殊情况的,公司可通过中国保信运维服务平台进行特批处理:

(一)公司通过运维服务平台工单提交特批申请,特批工单需通过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由中国保信处理;

(二)租赁车公司、驾校、单位为个人车主投保的,在提交工单时,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电子版作为附件;

(三)特批工单的处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按照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实名管理有关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内部制度,升级改造业务系统,依法合规获取、记录、管理和使用客户资料。保险公司应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合规要求,严禁保险从业人员诱导客户提供不真实的客户信息,严禁伪造、篡改客户信息。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通过加强培训和宣导,通过强化内部核保管控等方式,加强投保单录入质量管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将出台实名认证行业自律公约,细化实名认证管控内容,明确自律内容和处罚办法,并定期提数监测保险公司自律执行情况,对数据异常的公司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将及时汇集监管部门以及各保险公司信访投诉情况,根据消费者集中反映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实名认证工作流程。保险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矛盾纠纷再次出现。

 

附:1.保险公司客服柜面人员规范用语(范本)

2.四川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书

 


附1

保险公司客服柜面人员规范用语

(范本)

 

一、征求投保人意见

客服柜面人员:XX先生/女士、XX 先生/女士,您们好!为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也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将以录音录像(拍照)方式对我的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予以记录。请问您们是否同意?

二、提醒投保人注意

客服柜面人员:XX 先生/女士,您作为车辆投保人,需要提醒您的是,此次录音录像(拍照)过程对于今后您维护权益非常关键,请您出示被保险人对投保事项知情并同意的书面资料,请您认真阅读您签署文件的具体内容,如实回答相关问题。如果销售人员向您作出任何与书面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承诺,建议您与销售人员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三、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告知本人所属机构的名称,并核对投保人身份     

客服柜面人员:我是XX(机构名称)的XX(姓名)。这是我的XX 证件,请您核对。请您出示相关证件。

四、出示保险条款    

客服柜面人员:这是保险条款,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认真阅读。(投保人阅读后)请问您清楚保险条款内容了吗?

五、与投保人对话的基本内容   

客服柜面人员:您所购买的是XX(保险公司名称)的名为XX(产品全称)的保险产品。您是通过XX保险中介机构名称(如有)投保的。保费XX 元,保险期间XXX(年//日)。请问我说清楚了吗?

六、出示投保单、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书、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书并请投保人签署

客服柜面人员:这是投保单、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书、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书,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核对您的保险信息并签字确认。

七、出示免责事项说明书并请投保保人签字确认,出示投保单中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相关内容并请投保人签署

客服柜面人员:这是免责事项说明书、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相关内容(刷卡或第三方认证支付方式缴费时需出示),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抄录投保单风险提示语句并签字确认。

 

 

 

 

 

 

 

2

四川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书

 

本人同意并授权保险人因签订车辆保险合同需要采集、处理、传递和应用本人缴费账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相关个人信息,向合法存续的第三方机构传递、查询或验证本人缴费账户对应的身份信息,并接收、录入投保短信验证码以完成投保。

 

 

客户(投保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