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基金”有哪些规定?
来源:绵阳日报
日期:2011-06-22 00:00:00.0
答:《社会保险法》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共八条。今天我们刊登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五条: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第六十六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第六十七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第六十八条: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