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保险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路走来。其间,既有许多值得骄傲的业绩,也有不少耐人寻味的故事。回首过去,大家心中都有一个共同感受,中国的保险业既是一个能给从业者带来发展机遇的“朝阳行业”,又是一个在前进过程中充满挑战的“新兴行业”。一代又一代的保险人就是在这样一个特殊时代、特殊行业里走过了一段不甚平凡、难于忘怀的历史路程。
一、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历程回顾
(一)保险业发展实践的回顾
1.影响中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历史事件
过去30年,影响中国保险业发展进程的事件很多,其中代表性的事件有:保险市场的开放;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的成立;国有保险公司的改制;股份保险公司的上市;保险法的制定与修改;民营保险公司的产生;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保险费率市场化试点;全国统一施行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加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并当选为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成功举办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第13届年会,等等。
如果说以上事件属于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具有正面影响的事件,那么,下面列举的事件,则可以被视为具有负面影响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
前几年发生的福州退保事件;所谓的保险代理人自曝内幕事件;新华人寿事件;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的社会大讨论;平安保险集团投资富通事件;前不久发生的上海友邦保险公司的老家AIG集团因财务崩溃而向美国政府申请救援的事件;还有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的保险公司经营中的骗保、骗赔事件,等等。
每一个事件的背后,都伴随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正是这些故事的起因及其后果,推动着中国保险业的向前发展,并且影响着中国保险业发展的进程。
2.衡量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主要指标数据
第一个指标是保险费收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市场的保费收入已经从初期的4.6亿元,发展到今天的7 000多亿元。变化如此之大的保费收入,表明中国已经或者正在逐步成长为当今世界新兴的保险大国。
但是,与那些保险业发展历史较早、规模较大的国家相比,中国保费收入的规模还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中国今天的保费收入只是美国的4.4%、日本的9.8%。当然,这种情况并不是中国的特有现象,几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概莫能外。统计资料显示,全部发展中国家的寿险业务只占世界保险市场份额的9%;全部发展中国家的非寿险业务只占世界保险市场份额的9.7%。这种偏小的保险市场比例之所以在理论研究中不时被人提起,因为它使人们联想起两个“不相称”:一个是与发展中国家所拥有的人口总量不相称;一个是与发展中国家所拥有的经济总量不相称。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84.8%,GDP占世界经济总量22.7%,而保费收入在世界保险市场上的比例只有9%。
中国保费收入规模在世界保险市场相对意义上显得偏小,除了表现出上述两个不相称之外,还有一个不相称,即与中国出口大国的地位不相称。中国的经济总量已排在世界第三,进出口总量已排在世界第四。相比之下,中国的保险业发展还需要加速。世界主要的保险市场集中在北美、西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的保费收入占世界保费收入的90%左右。当然,目前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实力有限、基础不实、底气不足,没有必要与人家发达国家作过多的“攀比”。问题在于,中国现有的保费收入规模既落后于同样是发展中国家的印度,也赶不上人口不足中国4%的韩国。这是分析中国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难于回避的一个尴尬问题。
值得中国骄傲的不是保费收入总量,而是保费收入的增长率。在过去近30年里,中国的保费收入环比增长率达到20%以上。这是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一大亮点。从世界保险发展历史来看,既使在经济发展势头处于上升时期,比如在上个世纪最后的10年即1990年~1999年期间,世界寿险保费收入的增长率,发展中国家是10.5%,工业化国家是4.8%,世界平均水平是5.3%。非寿险保费收入的增长率,发展中国家是6.3%,工业化国家是1.1%,世界平均增长率为1.6%。中国的保险发展速度既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高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正是在这种古今中外均属罕见的事实面前,有人得出了发展中国家的保险市场是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市场,中国是世界上保险业发展最快的国家的结论。
第二个指标是保险深度。2007年,中国的保险深度为2.9%。资料显示的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保险深度是10%,发展中国家是4%。其中,美国是8.97%,日本是11.07%,韩国12.07%,印度2.86%,世界平均水平是7.52%。中国占世界平均水平的比例是21%,在世界保险市场上排在第48位。
第三个指标是保险密度。中国2007年的保险密度是69.6美元,而工业化国家的同期平均水平是3 700多美元。中国的保险密度仅为同期美国的1.71%,英国的0.98%,日本的2.11%,韩国的2.93%,台湾的2.66%,香港的2.07%。中国在世界保险市场上位居第69位。
第四个指标是保险资产。根据最新公布的数据,中国保险业总资产是2.9万亿元。评判一个事物的大与小,衡量一个事物的高与低,不仅要看它的绝对量,同时要看它的相对量。如果将2.9万亿的保险资产作为一个相对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并得出结论:一是将它与其它金融行业的金融资产进行比较;二是将它与其它国家的保险公司的资产进行比较。
首先,保险资产与其它金融行业的金融资产比较。在2007年6月6日召开的“中部金融业崛起”论坛会议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主任赖小民介绍,中国金融业总资产已突破47万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总资产达44万亿元,占全国金融业总资产的95%以上。证券业的金融资产约为1万亿元。这就是说,保险业与证券业两个行业的金融资产加起来,在全国金融资产中也只有5%的比重。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保险资产的“看点”不是它的总量,而是它的增长率。今天的保险资产是中国保险业5年前即2002年保险资产的3.74倍。
从上面的数字可以看出,目前中国的金融资产结构是一种发展不正常、匹配不合理的结构。这种结构不利于国家的金融稳定,不利于国家的金融安全。合理的金融资产结构应该是银行、保险和证券三个行业之间的金融资产比例适当、相对均衡,使之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着力点,如同物理学意义上的“三点”原理,牢牢地支撑起国家的金融发展,稳稳地守护着国家的金融安全。
其次,保险资产与其他国家的保险公司资产比较。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中,美国AIG集团申请政府救助的事件尤其引人关注。该公司申请救助前的资产量有1万亿美元之多。这就是说,中国100多家保险公司的资产量加起来,还不及AIG一家保险集团公司的1/3的资产量。人们由此联想到,AIG保险集团1万亿美元的金融资产还不足于抵挡金融海啸到来时的冲击,何况中国2.9万亿元人民币的保险资产所代表的是全国一百多家保险公司,用它去抵挡金融危机的冲击,恐怕是难于奏效。从这种意义上说,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无论用何样方式强调都不为过。
第五个指标是保费收入占居民储蓄余额的比例。保费收入与居民储蓄余额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这种比例关系反映出一个国家保险业的发展水平。国际上公认的这种比例关系因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而不同。一般说来,保费收入占居民储蓄余额的比例,发达国家的平均值是15%,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值是7%。截至2008年9月,中国的居民储蓄余额为20万亿元有余,保费收入占储蓄余额的比例是3.5%。如何将城乡居民存款转移到保险上来,提高保费收入在银行存款中的比例,实现家庭金融资产的合理匹配,规避家庭金融资产的流失风险,增加家庭的财产性收入,不仅是每个家庭理财人士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也是每个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人员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研究解决在家庭金融资产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调整家庭金融资产的比例结构,提高家庭金融资产的使用效能。目前,中国城镇家庭金融资产的大部分为银行存款,保险特别是保险中长期寿险占家庭金融资产的比例偏低。如果能够将目前的这一偏低比例提高到国际平均水平,那么,受益的不仅是保险公司,而且是每一个对家庭金融资产进行合理匹配的家庭或家庭理财人员。保险公司的责任是如何将这种理财理念传导给每一个家庭,并乐意接受它。
第六个指标是每百万人拥有的保险公司数量。将每百万人所拥有的保险公司数量作为衡量保险业发展与否的一个指标,是国际上通常使用的一种方法。但在现实生活中,世界市场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制度:一种是相对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另一种是相对宽松的市场准入制度。前者有日本、中国台湾、中国大陆等国家或地区;后者有美国、英国、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所以,在这个指标下出现了美国有28家保险公司,日本和台湾都不足2家保险公司的区别。这些都是各国法律制度使然,理论上并没有太多的讲究。美国与日本尽管选择的市场准入制度截然不同,但两者同样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中国的保险公司数量已经从当年的1家发展到今天的110家。尽管中国每百万人所拥有的保险公司数量有限,但中国实行的不是“子公司制”,而是“分公司制”。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存在的数量众多的分公司及其分公司下的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对保险需求到底会产生何样的影响?今后的中国保险市场是否需要增加保险公司数量?增加多少?在满足保险需求问题上,是增加保险公司数量为主还是改变公司组织结构为主?是一个有待研究、谨慎选择的问题。
第七个指标是保险渗透率。在中国,人们通常用渗透率和投保率两个指标衡量保险业的发展程度。如果按照渗透率衡量保险业的发展程度,那么,保险渗透率越高,表明这个国家的保险业越发达,反之则否。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保险渗透率达到90%,发展中国家的保险渗透率接近60%,而根据中国部分城市的抽样调查,保险渗透率尚在25%~30%之间。中国与他国在这个指标上还有一定的距离。如果用投保率指标进行衡量,可以看到同样的结果。美国的投保率是157.62%(1996年),日本是594.43%(1996年),台湾是99.28%(1998年)。中国的投保率没有超过10%。意外险、健康险的投保率更能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发展水平。发达国家的意外险、健康险的投保率早已达到20%以上,而中国的这个指标则在10%以下(2002年)。
(二)保险理论研究的回顾
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将中国保险业近30年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每10年为一个阶段,每个阶段选出三个有代表性的研究命题,那么,30年来的保险理论研究就呈现出下面的一些景象。
第一阶段保险理论研究的三个命题。第一,保险经营是不是一种商品经营?讨论的核心问题是:保险的经营要不要实行市场化经营。第二,如果说保险是一种商品经营,那么,这种经营是一家经营还是多家经营?讨论的核心问题是:保险市场要不要对内开放。第三,如果可以实行多家经营,那么,在多家公司经营中,是否允许外资保险公司经营?讨论的核心问题是:保险市场要不要对外开放。
第二阶段保险理论研究的三个命题。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入世”的问题,即加入WTO的问题;第二,中国保险公司改制或“上市”的问题;第三,如何实现保险费率市场化的问题。
第三阶段保险理论研究的三个命题。第一,保险行业的竞争力问题。这个问题研究的切入点是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的提出。讨论的内容包括保险有没有社会管理功能?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与其它社会管理功能的关系何在?如何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等。在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研究的基础上,引发了一系列的重大保险理论研究主题,其中包括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保险发展理论;保险自主创新理论;保险业的风险管理理论;保险监管理论等等。回头看来,由中国保监会主导的一系列的理论研究,对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使大家明确了保险业发展的方向,找到了保险业发展的路径。正是有这些理论研究成果的铺垫,才有了后来的保险行业竞争力一步一步的大提升,保险市场规模一步一步的大发展。第二,保险市场的风险防范问题。保险理论对风险管理研究,最初侧重于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问题研究,后来逐步扩大到保险行业的投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环境风险等。讨论范围由小到大,讨论的主题由少到多,逐步形成体系。中国保险业的风险防范研究的标志性成果主要是在中国保监会的主导下,已经建立的保险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体系,这就是大家知道的“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第三,保险业的发展目标问题,即又好又快、做强做大中国保险业的问题。
归结起来,三个阶段的研究内容相辅相成,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第一个阶段主要研究“两开一是”的问题,即保险市场的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保险经营是不是商品经营的问题。第二个阶段主要研究“两市一化”的问题,即中国保险市场的“入世”;保险公司的改制上市;保险费率市场化经营的问题。第三个阶段主要研究“两力一大”的问题,即如何提高中国保险业国际竞争能力;如何提高保险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如何将中国保险业做强做大的问题。尽管这些理论研究在某些方面还不够完美,甚至落后于保险实践的发展,但是,这些研究活动本身及其成果对于解决保险发展中的疑惑,走出困局,引领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经验总结
通过回顾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使我们看到了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三大变化:
一是保险市场变大了。经过30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已经从过去的国内市场变成了多国市场。现在,又在从多国市场变成国际市场。不同的保险市场存在着不同的发展规律。探寻不同保险市场的发展规律,是中国保险业今后需要完成的一门必修课。二是保险政策变宽了。根据过去30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纪要可以看出,保险经营者在不同的时期、不同阶段,向保险管理者提出的要求是不尽相同的。在保险市场发展的初期,全国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当时的“全保会”实际上只是保险公司的内部会议,参加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人员主要是这家公司的各省、市分公司的总经理,他们要求总公司给予的东西主要是两个,一个是房子,即公司办公的地方;一个是车子,即公司开展保险业务的交通工具。在他们看来,这是工作的必备条件,希望总公司给予满足。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保险市场上的公司数量多了,“全保会”由过去一家公司的内部会议变成了保险行业会议。召集会议的人不是过去的一家公司的领导成员,而是国家保险管理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或中国保监会。各家保险公司在会议上希望得到的是“高级东西”——“权力”。比如,保险市场的准入权、保险业务的经营权、保险产品的定价权、经营所得的分配权等。进入本世纪以后,情况又有所变化,市场经营者、各家保险公司老总们不仅要“权”,而且要更高级的东西——政策。比如,保险市场的开放政策、保险经营的税收政策、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等等。
现在看来,保险经营者在不同时期所要的东西,不管是初级的还是高级的,不管是权力范畴的还是政策范畴的,保险监管部门认为该给的或能给的,基本上都给了。所以,中国的保险政策在国际环境的影响下,随着岁月的流逝,一步一步地放宽了。
三是保险客户变精了。过去,在保险人看来,保险公司的客户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客户,不管是大客户还是小客户,也不管是富客户还是穷客户,在保险人看来都是一样的:我有什么样的产品,你就买什么样的产品;我制定什么样的条款,你就选用什么样的条款。主动权掌握在保险人手里,投保人处于被动的地位。
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上的保险客户慢慢的发生变化。不同时期的客户有着不同的要求,不同背景的客户有着不同的胃口。为了分析问题的方便,我们简单地将保险市场上的客户一分为二:富客户和穷客户。前者是指那些手里有些钱、有接受专业教育的背景、有购买保险经历的客户;后者是指那些手里没有那么多钱、没有接受过专业教育、也没有买过保险或者很少购买保险的客户。尽管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客户,但他们对保险市场的要求都高了。前者要求保险公司能够为他们提供个性化、差别化的保险服务;后者则要求保险公司为他们提供简单化、标准化的保险服务。从事保险经营的人都知道,不管是满足富裕客户的个性化的保险服务,还是满足不太富裕客户的标准化的保险服务,要求保险人提供的产品种类和服务质量都比以前高了。客户变得难以对付了。
在保险理论研究中,究竟是保险需求决定保险供给,还是保险供给决定保险需求,还是一个有待争论、有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但中国保险发展实践已经表明,保险需求与保险供给之间的互动关系,改变着保险市场格局,推动着保险业发展。这些发展变化,使我们受到许多不曾有过的启示,拓宽了保险人的视野,积累了保险业的发展经验。这些启示和经验值得引起重视。
1.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必须走协调式的发展道路
近30年来,中国的保险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尽管期间充满着一些矛盾,遇到过一些困惑,但总的说来,它是按照协调性的发展方式向前发展,方向准,路子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协调性可以从对外协调和对内协调两个方面得到说明。
(1)保险业发展与外部发展的协调。保险业的发展与外部发展的协调就是与国家宏观经济的协调。这种协调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保险业的发展为国家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30年前,我们的国家之所以决定进行改革开放,其动因无非是想通过改革开放建立两种机制:一个是动力机制;另一个是稳定机制。改革开放前,国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不好的方面是它使人养成了比较严重的依赖,大事靠国家,小事靠单位。城镇企业普遍存在“吃大锅饭”的现象,农村社队普遍存在“出工不出力”的现象。针对当时情况,有识之士认为,中国最缺的东西不是物资而是动力。解决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是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改变中国经济运转不灵的被动状况是最迫切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通过国家一系列的制度改革,诸如承包制、股份制、劳动合同制、淘汰制等产权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而得以缓解。经过改革,全国上下的劳动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由过去的“要我干”,变成了现在的“我要干”。这种由被动工作变成主动工作的态度变化,表明国家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动力机制开始发挥作用。
但是,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仅有一个动力机制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个与之配套的稳定机制作保证。两个机制同时存在,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保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如同一列火车,它要提速,由慢车变成快车,客观上需要建立两个机制系统,一个是动力机制系统;一个是稳定机制系统。没有稳定机制系统作保证的快速火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快速火车。同样的道理,没有稳定机制系统作保证的国家经济发展,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长期的、可持续的发展。
如果说国家确定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发展政策,主要是解决“动力机制”的问题,那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则主要是解决“稳定机制”的问题。目前,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中国的社会稳定机制系统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包括国家管理中的各种应急方案、国家生活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国家巨灾风险管理、国家救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社会互助、国际援助等一系列风险管理制度,为国家的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保障,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保险作为国家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其它行业机制所替代不了的。尽管中国保险业目前的资本总量和风险保障总量还不够大,但它作为国家管理风险的一种制度安排,客观上起到了“千斤顶”的作用。它在风险管理、事故预防、灾害救助、损失补偿、理财服务等方面,可以为社会、为民众显示出特有的功效。
二是保险业的发展速度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保持一致。中国的国民经济连续30年保持高速增长,保险业同样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并且快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30年来,国家GDP的平均增长率是8%,而保险业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保险业的增长率是GDP增长率的三倍。
(2)保险业发展与内部发展的协调。保险业发展的内部协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了保险需求与保险供给的协调。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快速增加,随着社会消费方式和消费结构的不断调整变化,人们的需要开始升级,由主要对物质层面的生存需要逐步转变到对精神层面的安全需要。保险需求的人群愈来愈大,保险需求的产品愈来愈多,保险需求的层次愈来愈高。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不同人群、不同胃口、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保险经营机构及时增加保险供给数量,提升保险产品内涵价值,开发新险种,改造老险种,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保险险种由改革开放初期的几种、几十种发展到今天的几千种、上万种。
二是坚持了保险业务发展与员工队伍建设的协调。虽然有人说商业保险在中国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的保险业已有将近60年的历史,但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商业保险发展则是近30年的事情。商业保险本身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没有充分的市场经济发展,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保险的发展。近30年来,保险经营机构由当年的一家发展到今天的110家;保险从业人员由当年的9个人发展到今天的250万人。保险机构及其保险员工队伍的快速增加,从组织制度上保证了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是保险业务规模与保险业务结构的协调。今天的中国保险市场,不仅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而且业务结构日趋合理。由过去的以财产保险业务为主的保险市场格局发展到今天的财产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并重,人寿保险市场快于财产保险市场,人寿保险业务比重高于财产保险业务比重的保险市场格局。这种变化从一个层面反映出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即由过去对物质财产价值的重视转化成对人的生命价值的重视。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发展历史证明,保险理念的这种转变,对于保险业的增长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2.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必须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
(1)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正确引导。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理论。科学发展观是纲,纲举目张。各个行业的发展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纲。保险业在中国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同其他行业相比,它首先是一个新兴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在改革开放中,其重要的使命不仅是改革,更重要的是生存或发展。在某种意义上说,生存和发展比改革的难度更大。改革的前提是有对象、有目标、有任务。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操作起来比较容易。保险业是在改革开放年代重新恢复的新生产业。尽管这种新生产业恢复以后,也带有中国传统体制的一些痕迹,需要对它进行洗心革面。但是,那个时候的保险正如同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在它身上需要关注的不是如何使之潇洒和漂亮,而是如何使它尽快地长大成人,使他学会摸爬、学会走路、学会跑步,学会做人的行为准则。所以,同样处在改革开放时代,保险业与其它金融行业,比如银行业则有着不同的使命。如果说保险业需要的是在“成长”中求进步,那么,银行业需要的则是在“改革”中求发展。对于刚刚恢复的保险业来说,需要做的大量工作是一些为自己恢复元气的基础性的工作。这样的工作带有比较强的摸索性质的色彩,客观上需要人们拿出信心和勇气,需要人们具有奉献精神和创业精神。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每一个成就的取得,都是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结果。
(2)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深叶茂,国富业强。保险行业的发展离开了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水之源。30年来,正是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安定团结,为保险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方才成就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3)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业发展时局的准确把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中国保险业的领导机关,能够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引领保险市场的发展。这可以从国务院“保险国十条”的颁布、国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实施、全国“三农保险”的推进过程等一系列的重大历史事件中得到证明。
三、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前景展望
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经济周期增长理论,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势头还没有结束。过去的30年只是中国保险业打基础的30年,而不是充分发挥作用的30年。保险业的“内在能量”还没有完全释放,保险业的“内在功能”也没有完全发挥。从这种意义上说,过去的30年是中国保险业的“准发展期”,未来的30年可能是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最好时期。原因何在?
(一)支持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发展的因素没有改变
根据有关研究机构的分析,尽管中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着机制性、结构性等矛盾,未来的经济增长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在增加,但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并未发生变化,无需对中国经济前景过分悲观。前不久公布的中国社科院研究报告认为,2008年中国GDP增长率仍然可以保持在10%以上。这样的分析结论是有道理的,其依据是那些支持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发展的“五大因素”和“三大基本变量”没有发生改变。其中“五大因素”,一是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会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率逐年提高的趋势不会改变。二是尽管工业占GDP的比重已比较高,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仍处于加速期,离完成工业化还有一段距离。三是改革效应仍会持续。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从历史经验和其他国家的发展历史看,只要改革能够持续,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其释放的效应是比较大的。四是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中国政府在教育研发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和资本,虽然教育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会立竿见影,但却是支撑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五是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升级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不会停止。“三个基本变量”,一是促进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的劳动人口众多、自然资源丰富、对外开放积极、政治稳定和中产阶层兴起等重要条件依然存在。二是宏观调控措施更为成熟和有效,可及时熨平经济中过热或过冷的苗头。三是渐进性和持续性的经济改革措施,极大释放了长期被压抑的增长潜力。制度红利充分得到挖掘,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保证了效率的发挥。尽管去年以来中国的房地产政策、房地产经营模式、货币政策等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房地产持续发展的态势并没有改变,中国房地产市场仍然是一个有潜力而且潜力越来越大的市场。结构差距依然较大,为中国经济发展留出了巨大空间。
经济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经济发展的巨大空间同时就是保险业发展的巨大空间,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带动保险业的快速发展。
(二)金融危机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影响具有双面性
在全球金融海啸大肆冲击的今天,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行业都很难做到独善其身。金融危机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是毫无疑问的,只是影响的程度不同而已。具体地说,金融危机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具有两面性,既有确定的负面影响,也有不确定的正面影响。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资本市场对保险投资的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保险资本投资到海外的量不大,影响有限。正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同属一个金融市场,在这个大市场中,三者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对保险市场的影响,有时是同方向的,有时则是反方向的。前者如当货币市场出现利率上升,保险市场上的保险价格跟着上调;反之,利率下降,保费费率随之下调。变动的方向是一致的。后者如当利率上调,或者当股市上扬时,可能导致保险市场出现退保现象,资本流向银行或股市;而当利率下调,或股市低迷时,人们可能将自己的钱从银行或者股票市场转向保险公司。总之,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要么相辅相成,要么此消彼涨。在本次金融危机中,后一种可能性比较大。具体地说,保险业务中的投资业务可能受到负面影响,保险业务中的承保业务可能受到正面影响。
(三)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将会进一步推动保险业的发展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中国经济发展战略作了比较大的调整,农业发展将会走向“快车道”。根据全会公报精神,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转折时期,确立了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战略。随着多项惠农政策的落实,随着农村各项制度包括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保险业将会产生积极的直接影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调整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会。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未来30年仍然是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大好时期。但这毕竟是一种理论分析,是一种建立在主观分析上得出的结论。至于今后的中国保险业能否实现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除了受中国经济具体走势变化和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程度等外部不确定因素外,更为重要的是看包括保险监管人员在内的全体保险行业人士能否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保险发展中业已存在的五种矛盾,理顺五种关系。
一是发展目的与发展手段的关系。关于保险业发展的目标与手段的关系,其实一直是保险行业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吴定富主席代表中国保监会在很多场合不止一次地讲过,要解决保险业为什么发展?为谁发展?如何发展?以及发展一个什么样的保险业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对这四个问题的认识上去了,那么保险业的发展目的与发展手段的关系就自然而然解决了。
保险业发展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可能有很多回答。但有两个基本内容是不能少的:一是为国家的稳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二是为民众的生活质量提供保险服务。如果保险不是或者不能为国家稳定提供风险保障,不能为民众的生活质量的提高提供保险服务,那就失去了保险的固有功能。保险一旦失去固有的功能,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在这里需要澄清两个问题,一是保险的损失补偿职能问题。买保险应该得到补偿,卖保险应该能够补偿,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保险的一个基本职能。对此不能有任何怀疑。但是,这是认识保险的一般境界。保险的最高境界不是向投保人提供损失补偿,而是如何使投保人不发生损失或少发生损失。保险作为现代人的一种消费方式,对于购买者来说,其目的是通过保险得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服务,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二是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问题。保险作为一种特有的风险管理工具,只有通过风险管理过程及其效果,才能为国家提供社会管理服务。在某种意义上说,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它是通过在社会生产和社会消费过程中,为人们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而实现的。风险管理服务既是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的基本内容,也是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的实现形式。中国的保险业起步晚,底子薄,规模小,很多问题需要通过发展来解决,所以,我们强调做大做强保险业。但是,发展不是目的,做大做强也不是目的,发展的目的是为国家的稳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为民众的生活质量的提升提供保险服务。两者之间的主附关系是不能颠倒的。
二是综合经营与专业经营的关系。综合经营是近些年中国乃至世界媒体上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也是国际经济发展的一种基本走向。大势所趋,人云亦云,人走亦走。在这种背景下,保险业难免超凡脱俗。不少保险公司走上了综合经营的道路,集团化、控股公司等形式多样,收购、参股等花样频繁。这些都无可厚非。如果用一个“好”或者是一个“坏”字进行评价,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但是,保险业的综合经营与专业经营的关系问题,确实值得反思。
综合经营强调的是经营者首先要有一个基本业务,或者叫“主业”。而且这个主要业务已经取得成功,跨业经营是对已经有的基本业务或主要业务的提升或扩展。综合经营的目的是对资源进行重新组合,通过扩大经营规模,获取经营效益。反思中国保险市场,有的保险公司从组建的时候就开始谋划集团;有的保险公司成立不久,主业还没有形成规模,一夜之间变成了集团公司。综合经营或集团公司形式本身并无好坏之分,但在选择经营方式、选择经营模式时,要从实际出发,不要陷入误区。美国AIG经营失败的教训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中国保险市场的经营模式可以考虑从两个不同的方向进行选择,一个是“超市型”的,向多种经营发展;另一个是“专卖店型”的,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三是保险保障与保险投资的关系。日本的一个保险专家在几十年前将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比作推车的两个轮子,保险公司的发展需要两个轮子同时转动,不可或缺。但是,比喻归比喻,它不可能回答保险保障与保险投资关系中的所有问题。比如:保险保障与保险投资关系中的主次问题,何为第一性,何为第二性的问题等。保险教科书说,没有保险的风险保障业务,不可能有所谓的保险投资业务;没有风险保障的保险,不能称之为保险;没有风险保障的公司,不能称之为保险公司。
四是市场创新发展与市场资源保护的关系。保险创新是近30年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主旋律。没有创新,就不会有保险业今天的巨大成就。创新对保险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无可非议。需要提起的问题是,有些很好的保险市场创新项目,在实践中并没有取得理想的经济效果。比如,好不容易设计出来一种保险新产品,拿到市场上却卖不出去;一心一意想把市场做大做强,到头来效果不佳;保险从业人员都想把保险业打造成受人尊敬的行业,但实际情况常常令人啼笑皆非。背后的原因也许很多,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中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创新发展与资源保护并重,需要做大量的基础建设工作。保险市场的基础建设包括软件和硬件两个部分。前者如风险意识的培育、诚信环境的营造、保险数据库的建设、保险专业人才队伍的组建等。后者如保险发展所需要的各行各业的经济统计数据、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的损失数据、保险标的物风险图等,这些是保险行业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其中,有些资源是已经存在且不能再生,有些资源是不存在但可以再生。前者需要优化组合、充分利用;后者需要主动培育,使之再生。比如,保险市场发展需要的规范经营、诚信建设等问题,目前还是一种稀缺的保险市场资源,需要业内人士的长期努力,精心培育,并得到社会的支持,方能见到成效。
五是城市保险业务与农村保险业务的关系。目前中国保险业务发展的重心在城市,农村保险业务所占比例很小。这种客观存在的事实是规律使然。但是,如果国家经济总量增加,政策法规作出调整,上述状况将会随之改变,这也是需要遵守的保险发展规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战略,表明中国改革的新时代已经开始。农业的经济发展,农村的制度建设将会作为国家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优先考虑。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未雨绸缪,主动启动农村保险市场,也许是中国保险业未来发展中必然遇到、必须解决的一个战略问题。发展农村保险业务的关键是政策性保险业务先行,然后是商业保险业务和社会保险业务的密切跟进和发展。
正确处理好上述五大关系,必将快速推进保险业的发展,必将快速提升保险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国际竞争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三大能力一旦在身,出现在世人面前的将是一个崭新面貌的中国保险业。
[编辑:郝焕婷]
来源:<<保险研究>>2008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