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政策性农房保险在浙江全省推开4个月来,进展顺利。据统计,截止3月8日,全省累计承保农户694.73万户,签单保费8397.36万元,承保面76.71%。全省已有76个县(市、区)开始出单,占全部应开展农房险业务82个县(市、区)的92.68%。
2006年11月17日,浙江省政府召开电话电视会议启动全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不久后,杭州余杭镇上文山村81户农户集体投下了浙江农房险的第一单,每户每年交纳3元,而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房倒塌每户能获得最高1.8万元,每间最高3600元的保险赔偿。
几个月来“由政府组织推动、农户自愿参保、财政资金补助、保险公司经营运作”的政策性农房保险模式深受农民青睐,关键是这项制度设计先进、合理,充分顾及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该农房保险方案充分考虑到浙江省地区间的风险差异,为此设置了差异化的收费标准,经过测算,浙江温州、台州、舟山、丽水4个市是台风高发区定为一类高风险地区,这些地区的保费每户农户每年15元,其中农户自缴5元,省、县两级财政补助10元;杭州、宁波、绍兴、嘉兴、湖州、金华、衢州7个市为二类风险地区,这些地区农户的保费每户每年10元,其中农户自缴3元,省、县两级补助7元。,此外,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其自缴保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投保政策性农房险后,农民最关心的是受灾出险后如何得到及时、合理的理赔。而农房倒塌、损毁定损、理赔环节通常又较为复杂,为此,浙江省专门设定了一些人性化的特殊理赔办法,尽可能增加对困难户和少房户的赔偿。这些人性化举措包括:一户房屋不足2间,全部倒塌按9000元赔偿,并规定在与农户达成赔偿协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实行一次性全额赔付,比常规赔付时间缩短了7个工作日。
到3月8日,全省投保了政策性农房险的农户,因灾后及时得到理赔的农户有639户,赔付金额为571.17万元。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切实体现了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的功能,有效减轻了政府和百姓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