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湖北省政府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全省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2008年湖北省在继续开办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的基础上,将全面开展水稻保险、奶牛保险、农村“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住房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等四项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政策性险种的保费将采取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分级承担的方式筹集。
近年来,湖北省在郧县、宣恩等县市开展了农房保险试点,在武汉市开展了水稻保险、芦笋种植保险、大棚蔬菜保险、奶牛保险、鸡鸭养殖保险等试点,为武汉市数十万外出农民工办理了政策性意外伤害保险,在防范化解风险、补偿意外和灾害损失上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特别是宜昌当阳市试点开展的村干部综合保险试点,有效提高了村干部保障水平,促进了基层政权稳固和农村干部队伍的稳定。
2007年,湖北省共承保能繁母猪169.41万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承担风险保障金额1.7亿元。自2007年8月开办以来,湖北省能繁母猪死亡27,573头,保险公司快速理赔,截至5月上旬,累计赔付金额2,757.3万元,农户及农牧部门十分满意。2008年,国家财政部又将湖北省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省份,对湖北省开展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分别给予35%、50%、30%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省级财政配套分别给予25%、30%、30%的补贴,县级财政对水稻保险、奶牛保险分别配套给予15%、20%的保费补贴。此外,“两属两户”农房保险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分别承担保费的70%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