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出台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车辆保险必须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甘肃保监局就此与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达成三点意见:
一是严格履行《保险法》和《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批的车险条款费率,公开、公平、透明操作,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和保险市场秩序。
二是省政府采购办聘请甘肃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员为特聘专家,全程参与车辆保险政府统一采购工作。
三是甘肃保监局与省政府采购办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