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监局为避免现场检查与实际整改相脱节,确保检查问题实际整改到位,建立了现场检查后续整改制度,主要有以下五方面步骤:
一、科学确定检查对象,完善工作流程。
为保证现场检查效能最大化,大连保监局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在关键环节点对检查对象施以定位、违法违规问题分析和研判机制。一是抓住市场热点,选准检查对象,充分利用市场分析和自律办公室反馈等多方面渠道,努力解决当前影响市场秩序的急迫性问题;二是在完成保监会规定检查动作的同时,循序渐进开展巡回式检查,将现场检查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日常手段,在发挥检查威慑的同时,消除机构的侥幸心理;三是完善处理流程,为达治标兼治本目的,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原因的上溯性分析,查找被检查机构在内控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力求通过研究检查暴露出的问题溯源到机制和制度的缺陷,找准违法违规的制度根源。
二、下发整改明细,明确后续整改要求
自2008年8月以来,大连保监局在现场检查后续处理中实施了“细化整改要求、明确对照检查”的工作制度。一是在对被检查公司出具的处罚意见书、监管函中,增加《现场检查问题整改明细表》,提出整改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要求公司逐一对照整改,整改要落实到机构、落实到人;二是要求公司提供明确的整改工作计划,限期报告整改效果,对于内部制度性问题进行纠正。例如在对某寿险公司的现场检查中,针对该公司存在个险业务员留虚假电话阻碍对客户进行回访导致误导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的问题,保监局在对公司高管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责成公司完善营销员的管理制度,健全惩戒机制,公司内部为此处理了多名责任人,做到了内部处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对照再次检查,确保整改效果
一是专职监管员在公司整改期限到期后,对照《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公司的《整改报告》逐项核对,确保违法违规问题得到纠正,监管要求得到全面执行;二是再次检查公司整改措施的制度化情况,是否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制度,健全了内部风险管控机制,合规的要求是否已经纳入公司的内部操作和管理流程;三是明确专职监管员对现场检查后续整改的督查责任,保证责任不落空。
四、不定期“回头看”,避免市场秩序出现反复
在公司整改期限到期后,专职监管员仍将持续监督公司的整改执行情况,结合市场反映继续关注被检查公司是否仍存在整改不彻底或其他问题,采取不定期约见分公司负责人谈话、调取公司有关资料等方式继续了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视实际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五、及时总结分析,完善监管制度
通过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总结,大连保监局将一系列监管要求制度化。大连保监局根据各保险公司虽按要求建有客户回访制度,但回访话术不统一、个别公司存在刻意回避关系消费者利益重要事项等问题,专门制定并下发了《银行保险客户回访标准话术》。又如,针对精英业务员管理制度仍然存在重大缺陷等风险点,制定了《精英营销员管理办法(暂行)》,开发了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对精英营销员业务品质指标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了案件风险始终置于掌握和可控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