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深圳保险业与交管部门对过去几年来的合作实践进行了系统总结,建立了全面合作机制。双方的合作内容更加丰富和体系化、制度化,并在合作模式和手段上有了较大的突破和创新,提升了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效率,有效打击了骗保骗赔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主要做法
(一)设立“两个中心”。一是建立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受理中心。保险业派专人进驻交警指挥中心,交管部门提供专业监控视频和工作席位;驻点人员负责使用监控视频,利用事故当事人报警信息和交管部门的监控录像设备,迅速探视已报案的交通事故现场,对交通事故现场环境、车辆号牌和外观特征进行视频取证,并通过特服电话或短信平台直接引导当事人尽快撤离现场,到保险快速理赔点进行理赔处理。同时,保险业通过整合行业资源,依托保险公司自建的定损中心提供快速理赔服务,在特区外新增32个快速理赔服务点,在特区内新增了14个服务点。二是建立交通事故理赔疑难案件查询中心。由交警部门建立查询中心,指定专门人员统一组织协调保险公司调阅证据事宜,并承办各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事实或结论存在不同意见、需要交警统一回复的案件。查询中心的建立,形成了一个明确的工作机制,解决了一直困扰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资料查询难问题。其工作模式是:各保险公司指定2至3名事故案件调查人向交警部门备案后,即可持有关证件到交警各有关部门调阅事故处理卷宗;保险公司认为案件事实或结论存在疑点,可向查询中心提交书面查询函;交警有关部门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对事故疑点结合案件情况给出回复意见。
(二)创建“三项机制”。一是交通事故与违法行为信息交换机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交警部门每月向保险业通报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和特点分析,供保险业及时掌握事故情况,为保险赔付提供数据参考。第二,理赔点受理案件情况通报。保险业定期将各快速理赔点受理案件情况数据及有关分析向交警部门通报,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三,交强险车辆信息交换。保险业每天向交警部门通报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信息,为交管局查验交强险保单提供数据支持。第四,根据有关车险信息系统建设的进展情况,建立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如酒驾行为)信息交换机制,并制定费率浮动办法。二是交通事故骗保骗赔案件联合打击机制。保险业与交警部门紧密配合,对涉嫌骗赔案件线索进行调查,通过重点打击一批重点案件,有效遏制骗赔行为。具体工作模式为:第一,交管局侦查大队负责对保险机构提供的涉嫌骗赔案件进行调查,保险业选派专业人员进行协助。第二,依托交警部门“110”接报警信息数据和保险公司接报案信息,定期对多次报警和多次出险的车辆和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对比碰撞,并列入交警的重点监管对象,提示在事故处理时予以关注。第三,充分利用公安业务平台数据,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交通违法重点人员信息库、机动车被盗抢信息库,进行精确打击、累计打击。第四,每年不定期开展机动车骗保骗赔专项打击,并加强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有效遏制机动车骗保骗赔行为。三是交警部门与保险业定期沟通机制。双方建立每月沟通的机制,就虚假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处理、虚假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车辆黑名单建立、交通事故多发区域信息通报、重大交通事故信息通报、骗赔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二、重要作用
一是有利于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效率,舒缓交通拥堵压力。新的合作机制充分考虑事故当事人的实际感受和利益,利用信息技术和快处快赔机制,给予事故当事人及时引导。同时,大幅增加了快速理赔服务点的数量和覆盖面,提升了事故处理和理赔效率。二是有利于打击保险欺诈行为,遏制假赔案的发生。通过建立理赔疑难案件查询机制、信息交换和分析机制等,形成了保险业与交警部门联合打击保险欺诈行为的局面,将大大提升对保险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假赔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规范交警执法和保险公司理赔行为。在保险理赔实践中存在部分交警与不法分子合谋制造假赔案,出具不属实的事故认定书的现象。新的合作机制理顺了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小事故的处理流程,堵塞了快处快赔案件中的处理漏洞,从制度上防范了道德风险。四是有利于提供准确的车险定价依据,推动车险定价机制改革。交通事故和违法信息交换机制的建立,使保险业能够及时获取道路交通事故和驾驶人的有关数据资料,使得相关风险因子的设定更加科学,为深圳地区车险费率改革的深入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