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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按照“低保费、低保额、保成本”和“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行、农民自愿”的原则,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该意见提出,要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补贴制度,落实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将森林保险纳入农业保险统筹安排,引导林业经营单位、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地承包经营农户积极参与森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