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医保制度已覆盖城乡,但大病保障制度不完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依然突出。近期,江西省通过制度创新,在全国率先实现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制度全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已全面建立“政府主导、政策统一、管理规范、市级统筹、委托承办、公开招标、服务一体”的大病医疗保险(放心保)制度,全省城镇居民参保率超过85%。今年4月,全国部分省市在江西召开大病医保研讨会,学习江西经验。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负责人介绍,早在2009年,江西省政府就出台了相关文件,在全国最早实现全省城镇居民大病医保的规范管理和政策统一。江西省率先把大病医保纳入政府主导的医保制度范畴,成为全民医保的一部分;率先使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大病医保,参保居民不用另外交钱就能参保;率先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保的商业保险机构。目前,各设区市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均在12万元以上,报销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已有约2万人享受了大病医保的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