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保监局通过召开保险(放心保)高管人员培训班和行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向市场发出明确信号:依托制度建设、法制宣导、行业自律、分类监管、依法查处等系列“组合拳”,黑龙江保监局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切实加大市场行为监管力度,划定监管红线,遏制住了行业前期恶性竞争态势。其中,车险手续费率由高点时的45%降至15%以下,此项措施可为行业节约成本达14亿元,部分产险公司下半年将因此而盈利。
用制度规范行业发展
今年年初,黑龙江保监局针对行业没有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在认真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规范发展黑龙江保险业的意见》,明确市场化监管政策导向,完善市场体制,深入推进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出口信用和责任保险等重点业务发展,强化各级保险高管人员的履职责任,加强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监管,突出依法合规经营理念,促进行业自律作用发挥,阐明监管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监管”的导向。
同时,针对市场上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关于规范黑龙江省财产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经营资质管理和投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监管制度,取得了预期效果。
黑龙江保监局还成立分类监管工作委员会,遵循风险导向、扶优限劣和统一性原则,建立统一协调的分类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分类监管工作职责,规范分类监管工作流程,完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科学选定分类监管指标,形成了包括业务经营风险指标、合规风险指标、内控风险指标和监管工作中所获得的监管信息等产险12项指标、寿险13项指标,健全监管评价制度,进一步发挥非现场监管作用,增强监管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四抓”深入推动合规发展
据了解,黑龙江保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通过“四抓”继续推进落实《关于规范发展黑龙江保险业的意见》。
抓服务。抓服务质量,促进保险服务水平提升;抓服务创新,不断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抓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注重服务领域的延伸、拓宽和深化。
抓合规。深化市场行为监管,既要做好打“持久战”的长期准备,做到规范市场常抓不懈;又要敢于打赢“攻坚战”,着力抓紧解决市场上突出问题,坚持监管从严。从严从速打击交强险、大病保险、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合理统筹监管资源与行业自律力量,研究改进监管方式,有效实施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同查同处、保险机构与责任人员违规双罚等惩戒机制,切实做到真抓、真管、真查、真罚。加大对“黑中介”打击力度,杜绝无证经营、跨区展业等市场普遍反映的问题。
抓高管。加强各级高管人员的责任意识,督促增强履职能力;严把高管人员准入关,强化实质性任职资格审查,尽快完善任职资格测试题库;建立高管人员不良记录档案制度,防止“带病上岗”;督促公司加大对高管人员的审计监督,完善内审报告报送审查机制,开展内审工作专项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强调“新官理旧账”的责任要求,有效调动高管人员在“合规要求-高管履职-内控生效-经营合规”的管理链条中的关键作用。
抓内控。强化内控监管,加大内控制度有效性的检查力度,加强公司考核机制和全面预算管控的分析深度,提高分类监管工作的评估频度,不断改进非现场监管工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贯彻“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新思维,制定财险公司营业费用内控监管指引,改进对车险恶性价格竞争的管控措施;制定寿险公司银保业务费用管理指引,探索分险种独立核算模式,规范代理手续费畸高问题。
加强行业风险研判
黑龙江保监局根据风险形势变化,将相应调整监测频度、广度和深度,提高风险监测预警效率,既要第一时间发现风险,又能有效节约监管资源;密切关注“三高”保险产品(具有高现金价值、高保单质押率、高回报率特征的产品),特别是高现金价值的新单业务增量风险,研判经济金融形势重大变化带来的关联性影响,及时向相关公司提示风险,及早监控风险演化。
黑龙江保监局密切与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经侦支队、应急办及重点市地政府等合作关系,联合建立应对机制,明确首问处置流程,避免因推诿而错失对风险隐患的最佳化解时机,增强风险早期识别与快速处置能力。
该局按照既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聚焦的现实问题,既要立足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又要着力阻断个案问题向系统性风险的演化。出台黑龙江省寿险业服务标准,督促改善服务质量;开展寿险客户满意度调查,主动查找服务缺陷;出台辖内统一的车险理赔单证标准,简化索赔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建立机动车辆定损争议第三方处理机制,探索破解因定损争议引发的理赔难问题。